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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期间东西老化坏掉的谁负责(房东提供的电器在我租房期间坏了,应该由谁来负责)

  • 作者: 祈荟熙
  • 发布时间:2023-10-17


我是房东,房客今天对我说床板坏了,这属于谁的责任

如果承租人是按照正常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而导致床板坏的,则出租人应当负担维修的义务。如果床板的损坏是由于承租人的过错所导致的,那么就属于承租人自己的责任,出租人不负担维修义务。相反,承租人因未妥善保管而造成毁损、灭失,承租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其所有的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交付租金,并在租赁合同关系终止时返还租赁物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出租人应当确保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果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物有损坏,那么出租人应当负担维修义务。而如果租赁物的损坏是由于承租人自己的过错导致的,那么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相反,承租人还应当对出租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承租人是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而导致床板坏的,则出租人应当负担维修的义务。如果床板的损坏是由于承租人自己的过错所导致的,那么出租人不负担维修义务,承租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房子有什么注意事项

1、如果是单身的年轻女性,那么在租房前首先要考虑到一个问题就是安全性,一定不能去偏远的地方,可以跟认识的人合租。地址的选择也是很重要,一定要选择合理的户型,交通比较便利。比如说可以找离上班不远的地方。

2、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定,大家都知道选择离上班地方越来越近的地方好,这样不会花太多的时间在路上,但是在选择时候也要考虑到自己经济基础。如果无力承担,那么就可以选择交通方便的地方,稍微远一点的地方。

3、租房的时候还要注意查验一下房东的身份证和其它的证件,这样才能防止被二手房东欺骗,一定不能租二手房东的房子。如果是从中介里面找的,那么只要看一下中介的营业执照就可以了。

4、房子选好了以后,那么在入住前还要检查一下设施方面是否完好。比如说可以看一下家具电器等等这些有没有被损坏,最后是能够做记录,避免后面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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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家的灯炮坏了应由谁来承担

非人为损坏,有合同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由房东负责。人为损坏的,当然由租客来负责换个灯泡了。

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室内设施维修责任未明确约定的,租赁房屋室内设施,包括家用电器因自然消耗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故障和损坏,一般应由房主承担维修义务;

但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坏则应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租房时这些都应该写明在租赁合同中,而且这也是租赁合同所要求的。

扩展资料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共计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参考资料:人民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房东提供的电器在我租房期间坏了,应该由谁来负责

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这里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认真制定合同条款,尽量详实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一定经验的律师代为起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