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多报虚报和商家有关系吗(采购人员虚报价格,损公肥私,法律有规定吗)
- 作者: 白小惠
- 发布时间:2023-10-16
现在发现合伙人采购虚报价格,我要不要明说出来
直接说他自私自利,搞不好他会反咬你的。应当说这个采购这块费用过高,几个合伙人商量下,从哪家店进货,减少成本。这样就好了,吃点亏就吃点亏了,不必太在意(非要当面说出他的邪恶之处,才能消气,男人应当大度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采购人员虚报价格骗取差价
法律分析: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公司的采购人员通过虚报价格的方式赚取差价的,对公司利益造成侵害的,不构成犯罪的,按不当得利处理,如果是构成犯罪的按职务侵占罪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采购人员虚报价格,损公肥私,法律有规定吗
采购人员虚报价格,损公肥私,涉嫌贪污罪。一经发现就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采购虚报价格被发现 钱还给了公司 还会坐牢吗
说句实话,一般来说只要不影响产品质量,价格跟市场上差不多,采购从中拿一点差价,很多公司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追根究底的去查,这也是公司潜规则,就算是你离职了,后来的继任者也不会翻账的,而是会继续做下去,毕竟谁跟钱都没仇。
但是交和不交都麻烦,你要确定公司对这件事的掌控到哪一步了?是不是供应商搞你?收钱有没有证据?就凭市场上的价格差异断定收钱,就打死不承认!千万别说什么我凭关系收的差价,这绝对不能说,反正就是一句话:我没收钱,大不了你把我辞退了,如果只是捕风捉影的知道消息,你上缴就意味着把事情坐实了,这就是证据,懂吗?!可以随时辞退你让你没话说,甚至起诉你。让你在行业内身败名裂都有可能,混采购圈子靠的是什么?贯通上下游的供应商资源,还有就是圈子里的个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