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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吊顶(建筑防火一、二、三、四级耐火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 作者: 祈庭汉
  • 发布时间:2023-10-15


建筑防火一、二、三、四级耐火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建筑防火一、二、三、四级耐火等级划分如下:

1、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

2、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结构屋架、钢筋混凝土柱或砖墙组成的混合结构;

3、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是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

4、四级耐火等级是木屋顶、难燃烧体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

扩展资料:

1、建筑耐火等级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使之具有一定的耐火性,即使发生了火灾也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损失而设定。

2、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使之具有一定的耐火性,即使发生了火灾也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损失,通常用耐火等级来表示建筑物所具有的耐火性。

3、一般建筑起火后约10~15分钟开始蔓延,可通过电话等人工报警和使用消火栓灭火。在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以及起火危险性大的厂房、库房内,还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

4、建筑物火灾时产生大量浓烟,不仅妨碍疏散还会使人中毒甚至死亡。楼梯井、电梯井和管道井具有“烟囱效应”,起排烟作用,地下建筑的烟则很难排出。因此,高层或地下建筑的走道、楼梯间及消防电梯前室等,应按情况安排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设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建筑耐火等级百度百科_建筑防火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每一级的一般概念是什么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重要知识点,耐火等级包括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燃烧性能:防火墙、一级都不燃。二级吊顶难(难燃),其余都不燃。三级民用隔(房间隔墙)丁(屋顶屋可可燃)丁(吊顶),其余都不燃。

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结构屋架、钢筋混凝土柱或砖墙组成的混合结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是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四级耐火等级是木屋顶、难燃烧体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

扩展资料: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屋面防水层宜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当采用可燃防火材料且铺设在可燃、难燃保温材料上时,防水材料或可燃、难燃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性墙体。

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耐火等级

什么是耐火等级为二级是什么意思

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度,规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防火技术措施中的最基本措施之一。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按组成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来划分的。不是“根据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来确定的。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主要建筑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性,其它为不燃烧性。

扩展资料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

屋面防水层宜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当采用可燃防水材料且铺设在可燃、难燃保温材料上时,防水材料或可燃、难燃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性墙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耐火等级

二级消防建筑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主要建筑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性,其它为不燃烧性。

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屋面防水层宜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当采用可燃防火材料且铺设在可燃、难燃保温材料上时,防水材料或可燃、难燃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建规》有关规定。

粮食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粮食筒仓可采用钢板仓。

法律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1.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2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1.3A除木结构建筑外,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5.1.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5.1.5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

屋面防水层宜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当采用可燃防水材料且铺设在可燃、难燃保温材料上时,防水材料或可燃、难燃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5.1.6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时,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性墙体。

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5.1.7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

5.1.8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二级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5.1.9建筑内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