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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翻建他人老房(农村自建房不批,翻建老房也不允许,这合规吗)

  • 作者: 白玉新
  • 发布时间:2023-10-14


老房子重建不报批属于违法建筑吗

农村旧房重建叫违建。

房子重建并且超出原址算违建,即便是不超出,旧房重建在没有没有取得政府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也是属于违建。没有取得政府部门批准的均属于违建,区别就在于有的是违法,有的是违规。违建是指违反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设施。

若不符合以下这些条件的,均属于违建,相关部门有权做出处理,具体如下:

1、已办理翻建手续:和新建房子一样,旧房重建必须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并且提交精准的房屋信息,申请通过后方可进行重建工作,若房产证丢失,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材料不齐全的,要上相关单位重新办理,通过后才可进行申报。

2、未有重建记录:由于农村房产只可申请一次维修翻建的,若之前已经有修建记录,就无法进行二次修建了。而且翻建宅基地权属必须明确,否则叫违建。

3、按审批规定建房:旧房重建必须按审批明文规定,不可私自选址或增加楼层等等,若不符合规定的为违章建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非农户口翻建自己的老房子,是否算是违建

非农户口是否能翻建自己的老房子问题,这里面涉及到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制度,不是简单的以合法和违法来界定。

国家层面对于宅基地的管理是总纲性和指导性的,具体管理权限下放到了县一级政府,各县级政府可根据本地情况具体制定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办法。

但对于城镇居民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上重新建设问题,其实各地政策都不明确,能不能建的问题也仅停留在政策解读上,不一定落到纸面上,这就看各地的管理情况了,总体上对于城镇居民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上重新建设的房屋,顶多是不能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应该还不至于到拆除的地步。

非农户口翻建自己的老房子,是否属于违建

依据《土地法》的要求,农村的土地归属于村集体制土地资源。乡村土地的使用权,只有是村内群众应用,而且只有有一处宅基地使用权。如果你的户口或是在村内,那你就能够再次具有村内群众的支配权,拆建的的老老房子。严苛价格现行政策,非农户口工作人员不可以对农村老房开展拆建。这主要是因为众所周知的农村宅基地的特点影响的,非农户口工作人员并不是农村经济结构的人员,不具应用农村宅基地的资质。

拆建老房子,其实质应该是该处农村宅基地的再度应用,因此非农户口工作人员只有对老房子开展检修整修,不可以拆建。一些地区对非农户口工作人员拆建老房子有一定的放宽。由于城镇化建设的推动,非农户口工作人员有着农村老房的情形愈来愈多,房屋安全隐患大,农村宅基地消耗比较严重,且许多城镇户籍工作人员对乡村、对老房子感情无法割舍。

因此,一些地区(宅基地改革的试点县及其乡村旅游开发先行区)要求,非农户口工作人员可对农村老屋开展拆建,但必须是旧址原总面积,且务必按流程审批。农村的宅基地,是全民所有,仅有在团体内部结构的队员才有权利享受其所有权,假如户籍没有在村内了,当然不属于团体,使用就那样不合法了。对于户籍迁出了,房屋还在的状况,我国也推行过有偿服务撤出现行政策。

非农户口在农村房子就是一个普遍存在,都是历史遗留的一个难点,特别是在在城市郊区,每一个乡村基本都是工农兵混居。从解放初期就会有这样的事情,到如今已经1个多时代了,非农户口的房屋依然存在,《土地管理法》执行也是有40年多,还是没有更改这类现况。因为这里边涉及到的实际问题太多了,并不是能够一下子解决的问题。这么多年过去,不见有哪座非农户口的房屋倒塌,并且本人手上都是有合理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

农村自建房不批,翻建老房也不允许,这合规吗

由于各种原因,现如今想申请新宅基地建房越来越难了,部分地方甚至停止审批宅基地了,但如果是拆掉旧房子建新房,相对来说,会简单一些。不过需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翻建老房也是不允许的,这些情况建好了也可能被拆!

1、非本集体成员继承的房屋不能翻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2、宅基地面积超过地方规定标准不能翻建

按现行法律政策规定,虽然每个地方的宅基地面积标准都不一样,但各地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是有一定标准限制的,有些房子建于七八十年代,甚至更早,虽当时是合法的,但按现在的标准来看,很多房子可能就超过了面积标准,现在如果要重建的话,应按现在要求的面积标准,超过了就不能建。

3、改变土地用途的不能翻建

我国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家庭住房建设用地,不能改变其用途,比如建成厂房等经营场所那是不允许的。

4、房屋所有权存在争议的不能翻建

宅基地房屋纠纷在农村时有发生,如果老房子的权属不清晰,关联人之间有很大的争议,那么也是不可以进行翻建的。《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5、不符合规划的房屋不能翻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有些地方因当地发展需要,土地规划可能发生了变化,如果不符合规划那也是不能翻建的。不过这种情况,可申请新宅基地来建房。

另需注意的是,在很多农民看来,翻建自己的旧房子属于自己的权利,可以“任性”的翻建,想怎么建就怎么建,但事实并非如此。虽然目前对于农村房屋翻建,很多地方并没要求一定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但为了安全起见,大家在翻建房屋前最好重新办理用地手续,并按审批条件依法建房,不要少批多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