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房农村天然气管道碍事怎么办(农村盖房天然气管道碍事,怎么办)
- 作者: 白丽君
- 发布时间:2023-10-13
农村天然气走我家大门处走我建房怎么办
如果天然气管道走的路线是你家的正上方,而不是集体路的上方,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侵犯了你的权益,如果这时候你因为需要自建房需要天然气公司配合改管道,那么他们应该是无偿进行更改的,毕竟错误是因为他们造成的,如果本来就是走的集体土地上方,而不是你的宅基地上方,你因为需要重新自建房屋天然气管道高度或者别的方面对你的新房有一定影响,那么你就需要出具这个更改费用。关键你要确准这个天然气管道的位置是否侵犯了你的权益。
盖房拆天然气怎么办
旧房拆改,如遇墙上有天然气管道,是可以向燃气公司申请改移天然气管道的。对于燃气公司为了保证安全供气,也有义务配合我们旧房拆改,进行管道改移的。当然此举措可能牵涉到一定的天然气改移施工费用。
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三条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农村盖房天然气管道碍事,怎么办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燃气管道是不允许随意改动的。所以应该适应燃气设备的布局来做室内装修设计。如果实在觉得碍事,需要向燃气公司提出申请,由燃气设计部门勘察现场重新设计,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后,由具有燃气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实施改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的保护,适用本法。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所称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本法所称管道包括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
第四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全国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燃气管到妨碍我家盖房挪管道燃气公司现在收费,怎么办
首先要确认燃气管道是在自己家宅基地里面么,如果在可以要求燃气公司免费挪,自己的土地里面的东西有处置权;如果不在就要看他们的收费标准再沟通双方共同承担。
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
宅基地法律特征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民法典》第362条将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界定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在现行规则之下,宅基地使用权人是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宅基地所承载的社会保障功能以及宅基地初始取得的无偿性的角度来看,这一规定是妥适的。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民法典》第362条将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界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排除了在国有土地上设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可能性。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民法典》第362条将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界定为“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农村村民所建住房以及与居住生活有关的其他建筑物和设施,如住房、车库、厕所、沼气池、牛棚、猪圈等。
(四)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
(五)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进行限制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因期限届满而消灭。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