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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租房如何申请(广州公租房怎么申请)

  • 作者: 向垲睿
  • 发布时间:2023-10-13


广州公租房怎么申请

广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广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公布的标准,无自有产权住房;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以下简称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位

广州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受理

本市市区城镇户籍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及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相应的保障方式;递交申请时须选择领取住房租赁补贴自行解决住房问题或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须选择拟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区域意向。

申请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后录入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对申请不予受理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初审及公示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户籍、家庭人员结构、婚姻生育状况等情况进行初审及在申请受理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实名举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经初审不通过或公示异议核实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

3、复核

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部门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其中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家庭收入资产情况的审查核实,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家庭住房困难的审查核实。

经复核合格的,将复核合格的申请家庭情况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

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复核合格的申请家庭情况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家庭资产、保障方式、应核发补贴金额以及拟申请承租房屋区域等相关情况。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市住房保障部门书面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市民政部门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调查核实。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批准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批准申请人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广州如何申请公租房

广州如何申请公租房

第一,公租房申请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在本地城镇居住5年或以上;2、申请者须为经地方民政部门确认为低收入户或低收入户;3、申请人家庭的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4、申请家庭成员具有法定的赡养、赡养或赡养关系,并在一起生活的;5、申请人和家属在其他地方无住房,由地方房管部门认定。

第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7条,公租房的申请须满足下列条件:1、在当地没有住房,或居住面积不符合要求的;2、收入、财产不达标;3、申请人是农民工,应在当地稳定工作至一定时间。具体条件由各直辖市、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实行并公告。

广州公租房拓展资料

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1、单身或离异的申请人不超过35岁。但有民政部门批准的社会救助或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2、离婚未满2年;3、5年内发生房屋转让,且房屋转让面积超出廉租房保障面积的,不列入保障范围。但申请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因患重病而转移房屋,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被拆迁人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险;5、挂靠户口所附的住址不存在或者不属于居住地;6、拥有汽车或营运车辆;7、新建、购置商业用房或对现有房屋进行高标准装修;8、资助安排学生到国外学习或上高等学府;9、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其它不能申报的情形。

广州申请公租房要什么条件

随着城市的房价不断上涨,许多政府为了保障大部分人拥有的居住的地方,推出了各种保障性住房,其中公租房是专门针对中低收入家庭、刚就业学生、外来务工人员而推出的一种保障性住房,那么广州申请公租房要什么条件呢,下面本文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吧。

广州申请公租房要什么条件

一、非广州户籍

1、非广州户籍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3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

2、非广州户籍申请人需要有在广州当地连续缴纳社保2年或者5年内缴纳满3年,且申请公租房的时候,还处于在保状态。

3、非广州户籍申请人已在广州当地办理就业登记,并且与广州当地的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申请公租房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是在广州地区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时工商登记需处于为吊销状态。

4、非广州户籍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广州当地没有自主产权房,而且在申请的时候,申请人未享受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二、广州户籍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广州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

2、申请人需要满足中等偏下收入以及广州市当地的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家庭单位进行申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0周岁的单身也可独立申请。

4、申请人在广州当地无自主产权房,且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以上就是关于广州申请公租房要什么条件的相关介绍,希望能给广州的当地的人们在申请公租房的时候提供些帮助,让大家都能够拥有自己的住所。

广州户口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法律主观:

其实大部分城市对于申请人申请公租房的要求都是差不多的,都需要申请人拥有当地城市的城镇户籍或者居住证,或者在当地拥有工作等。一、广州市户籍申请公租房条件有哪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0周岁的单身申请人可独立申请;年满16周岁的孤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可以独立申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1)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2)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广州市的,可作为共同申请人。(二)资格复核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资格复核时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二、广州市公租房政策是怎样的1、广州市对保障房申请家庭实行市—区—街“三级四审、六次公示”资格审核制度,全面推行保障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信息“七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2、广州保障性住房已全面建立公平分配的准入审批机制。每套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都要经历社区、街道、县(区)层层的审核和公示,确保了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3、广州保障性住房主要通过4种方式公开,第一是网上公开即政府或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第二是现场公开,在项目现场有公示牌公布项目情况;第三是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不定期公布。另外,为加强质量管理,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每个建成的保障性住房小区、每栋建成的保障性住房楼,都将安装永久性质量责任铭牌,注明项目名称、性质、建设、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和责任人的信息。三、广东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1、《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原件。2、《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原件。3、户籍证明:申请对象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复印件2份。4、居民身份证明:(1)申请对象身份证复印件;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复印件。(2)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岁子女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本市居住证或在本市缴纳社保证明。5、婚姻证明:申请对象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6、住房证明。7、收入证明。8、家庭财产证明。9、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市区城镇户籍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原件。10、计生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18周岁以下的或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免交),属违反计划生育的,应提供缴纳社会抚养费有关证明复印件。11、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提供当年有效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复印件。12、属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的家庭,提供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复印件。13、属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受到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14、属城镇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城镇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证明复印件。15、孤儿年满16岁以上单独申请的,提供孤儿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6、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提供《广州市福利机构成年孤儿社会安置申请表》复印件。17、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并在本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提供《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与本市养老护理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18、属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19、属复员、退伍军人家庭,提供复员证或退伍证复印件。20、选择保障方式为租赁补贴的,需提供申请人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银行账户复印件。21、其他证明材料。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租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那么就可以申请广州公租房。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