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层数与耐火等级(建筑防火一、二、三、四级耐火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 作者: 周吉润
- 发布时间:2023-10-11
建筑防火一、二、三、四级耐火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建筑防火一、二、三、四级耐火等级划分如下:
1、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
2、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结构屋架、钢筋混凝土柱或砖墙组成的混合结构;
3、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是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
4、四级耐火等级是木屋顶、难燃烧体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
扩展资料:
1、建筑耐火等级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使之具有一定的耐火性,即使发生了火灾也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损失而设定。
2、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使之具有一定的耐火性,即使发生了火灾也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损失,通常用耐火等级来表示建筑物所具有的耐火性。
3、一般建筑起火后约10~15分钟开始蔓延,可通过电话等人工报警和使用消火栓灭火。在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以及起火危险性大的厂房、库房内,还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
4、建筑物火灾时产生大量浓烟,不仅妨碍疏散还会使人中毒甚至死亡。楼梯井、电梯井和管道井具有“烟囱效应”,起排烟作用,地下建筑的烟则很难排出。因此,高层或地下建筑的走道、楼梯间及消防电梯前室等,应按情况安排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设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建筑耐火等级百度百科_建筑防火
高层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高层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划分:
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结构屋架、钢筋混凝土柱或砖墙组成的混合结构;
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是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
四级耐火等级是木屋顶、难燃烧体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
影响耐火等级选定的因素有:
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性、建筑物的高度和面积、火灾荷载的大小等因素。
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与构成构件的材料和构件的构造做法有关,应由消防检测部门试验检测确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中可查阅常见的构造做法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关于“重要的公共建筑”,似乎没有一本规范来详细划分,可以在“通则”、“高规”、《民用建筑收费标准说明》、抗震设计规范、结构设计规范等中找到答案。建筑的重要性与建筑的高度、面积、人民的生命财产及政治影响程度有关。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耐火等级
民用建筑耐火等级、耐火极限怎么划分
划分标准
按照我国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及施工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今后建筑的发展趋势,同时参考国外划分
耐火等级
的经验,将
普通建筑
的耐火等级划分为四级。一般说来,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
钢筋混凝土
结构或砖混结构。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和一级耐火等级建筑基本上相似,但其构件的
耐火极限
可以较低,而且可以采用未加保护的钢屋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是木屋顶、
钢筋混凝土楼板
、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是木屋顶、
难燃烧体
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
划分依据
划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以楼板的耐火极限为基准的。因为楼板直接承受人和物品的重量,然后再将这些荷载传给梁、墙、柱等构件,是最基本的承重构件。
各耐火等级建筑物中楼板的耐火极限确定以后,其他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就可以与楼板相比较而确定。在建筑结构中所占的地位比楼板重要者(如梁、柱、
承重墙
等),其耐火极限应当高于楼板;比楼板次要者(如隔墙、吊顶等),其耐火极限可适当降低。
楼板耐火极限的确定,是以我国火灾情况和建筑特点为依据的。火灾统计表明,我国95%的火灾的延续时间均在2h以内,在1h内扑灭的约占80%,在1.5h以内扑灭的约占90%;同时,建筑物所采用的普通钢筋混凝土
空心楼板
,
保护层厚度
为10mm的,其耐火极限达1.00h;现浇钢筋混凝土整体式梁板的耐火极限大都在1.50h以上。因此,将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楼板的耐火极限定为1.50h,二级耐火等级的定为1.00h,三级耐火等级的定为0.50h,四级耐火等级的定为0.25h。其他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以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楼板为基准,比楼板重要的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高一些,比楼板次要的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低一些。以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为例:楼板由梁来支承,梁的耐火极限比楼板要求高,定为1.50h;而梁又由墙或柱来支承,墙
和柱
的耐火极限分别定为2.00h和2.50h。其他依此类推。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如何划分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按组成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来划分的。
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结构屋架、钢筋混凝土柱或砖墙组成的混合结构;
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是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
四级耐火等级是木屋顶、难燃烧体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
耐久年限:
关于建筑的耐久年限,《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1.0.4条写的很清楚:
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
一级耐久年限 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级耐久年限 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级耐久年限 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 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重要的是要知道,如果你设计的是“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其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就要达到“100年以上”。一般商品有保质(用)期,这耐久年限就是建筑的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