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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建房子为什么一定要邻居同意(农村翻建房屋,为啥非要邻居同意邻居不同意就建不了咋解决)

  • 作者: 向宏忠
  • 发布时间:2023-10-10


农村建房为什么需要邻居签字

在法律里并没有农村盖房需要邻居签字或者建房左右邻居各间隔多少米不需要邻居签字的条文,按照现在土地确权后宅基地上建房的程序来办,只要手续齐全,盖房审批通过,那么不需要邻居签字同意,盖房子是你的合法权益。

不过各地的审批和要求不同,有些地区可能为了街坊四邻更和谐,防止街坊四邻因为建房子产生纠纷,往往审批过程中需要有街坊四邻的签字,其实这也主要是各地自行规定的,并非强制性。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九十一、九十二条等规定,房屋进行改建,共有部分由业主共同决定。不动产权利人建造建筑物,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因此申请改建的房屋与邻居共墙,局要求申请材料中提供毗连共有权人的书面意见。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许可事项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

如何界定邻居和自己的地方边界

首先,我们农村宅基地的边界问题其实有点复杂,之所以说复杂,是因为有很多遗留问题,并不是谁家多少就一定是多少,有很多是以前随便划下的,还有的是自己把坑给回填起来的。

这种现象会导致没有具体的边界,它不像是分农耕田,谁家几口人,一口人分多少,这是有数的,这个宅基地可不按谁家几口人,一口人多少来划分。

所以,这就非常容易出矛盾,比如自己说自己家宅基地是半亩,但邻居说只有四分地的地方,这就是矛盾的争议点,谁也不想让步,就会让矛盾越来越激烈。

所以,我们在盖房子前,就应该跟邻居商量,划定这个边界。农村那些不成文的规矩就是这样形成的,提前划定好了,再就不会有麻烦事。

关于建新房时,需要邻居签字,具体的法律依据在哪里

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是《物权法》当中规定的“相邻权”。

相邻权,通俗讲也就是相邻的居民在修建房屋等设施时要充分考虑相邻的居民的通风权、采光权、排水权等问题,尽量避免影响到邻居房屋的采光、通风等。

因此,你要考虑你加盖房屋的行为会不会明显的影响到周围居民的通风、采光、排水等。

如果不影响或影响不明显,那么你不需要征得周围邻居的同意,如果确实影响,那么你必须征得邻居的同意,具体讲,可以采用协商、补偿的方式取得同意。

扩展资料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农村建房是否必须四邻签字同意为何这么说

在很早以前,国家为了让人们在农村建房更加规范,防止一些农民在建房子的时候出现扩建或者是超建的问题,所以,在农村自建房的时候是需要四邻签字同意的。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种决定暴露的缺点都逐一的显现。在农村很多人准备建房子的时候,由于四邻不同意,导致自己的房子没有办法成功建成,所以就引发了很多关于房子方面的矛盾。

事实上,在农村建房时是否需要四邻签字,主要的目的就是想要让农民们互相监督。但是在农民建房的过程中存在有攀比的心理,尤其是在实行了这个规定后,对很多农民来说是特别的不公平。甚至会影响到农民们在建房时正常的居住问题。所以我认为,在农村建房的时候是不需要经过四邻签字同意的,但是也要考虑邻居的想法和意见。

尤其是现在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经济水平都在不断提高,农民们在自建房的时候当然都提高了档次。相比于以前的平房或者是两层楼房来说,在一些经济水平比较高的农村地区,农民们都先后盖上了3层楼房或者是小别墅。当然,有些邻居在看到别人的房子建得非常气派的时候,心里的嫉妒心和攀比心就会油然而生,很可能就会出现有个别的邻居故意不签字同意,以此来阻挠邻居建房子。

总体来看,正是人们心中存在的嫉妒心和攀比心导致了在建房的时候,引发了很多的矛盾,甚至成为了农民合法建房的一种阻碍,对农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时,对邻居之间的关系还可能会进一步恶化。所以为了避免出现这种严重的后果,在四邻签字的时候最好要有第三方人士在旁进行监督或者是代替,这样才可以再好的体现公平。

农村翻建房屋,为啥非要邻居同意邻居不同意就建不了咋解决

宅基地是农村一大关注事件,宅基地建房更是农民关注的重要事件。但围绕宅基地建房却引发了不少的争端。例如像之前发生的莆田案就是因为盖房与邻居产生纠纷,引发了惨案。类似事件其实还有很多,像今年7月时河南一户农民居住的房子因为暴雨坍塌了一半,实在无法居住,但在原址进行翻建时却发现,不是一般的难。村民不让建,一直争执不下。至今也没有盖上房,一家人只能挤在仓库里。

农村翻盖新房确实产生不少矛盾,但其中最惹争议的一条就是,在自家原址翻建房屋,为啥总要牵扯到邻居同不同意?很多人就纳闷:自己盖房子为啥要邻居同意?如果邻居不同意,难道这房子就不能建了吗?

一、翻盖新房,到底需不需要邻居同意?

这得从宅基地的申请以及审批管理来说,宅基地申请和建房审批有相关的流程:

首先,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要以户为单位,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的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的理由、拟用地的位置和面积、拟建房的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小组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后,再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进行审查。而在审查中,其中提到重点审查材料的真实性、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的规划,以及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的意见等。审查通过以后,报送到乡镇政府。

这其中提到的“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涉及的就是我们说的“邻居”。

二、自家建房,关邻居什么事?

正是因为流程中涉及到了“相邻权”的概念,所以邻居就出现在了建房流程中,并且成为了重要的一环。

那么什么是“相邻权”呢?其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建房之所以会涉及到邻居,指的是在建房过程中涉及到邻居的用水、排水以及采光、噪音等方面不能影响到邻居的正常生活,也是针对以前农村出现的“违法乱建”现象的一个规范。但物权法也同时规定,当建造和修缮建筑物需要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燃气等,必须要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时,邻居也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也就是说,相邻权其实是相互约束的,而并不是只对邻居有利。但为什么在农村建房时,邻居的阻碍这么大呢?

大概是出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过去农村缺乏管理,法治意识不强,往往依靠人情关系,而一旦和邻居相处不好,产生纠纷,往往在建房时邻居就会阻挠。而另一方面,村里往往是宗族关系比较多,农村外来的独户往往特别受排挤,类似事件就会难上加难。

三、如何解决?

有很多朋友反应,在实际中就是由于邻居不同意不签字,自己明明有宅基地但房子就是建不起来,甚至一拖就拖了好几年。很多人对此很头痛,这该怎么解决呢?

一般来说,大多数农村的处理办法是要找一个“中间人”来调节,这个中间人往往是在村里有一定话语权的人,有一定声望的人,来给两家进行调节、协调,缓和双方的关系。二是找村干部,尽量做到提前沟通,以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率。

不过因为农村的法治和法规正在不断完善,有些问题解决还没那么及时。希望随着农村法制法规的不断完善,农民建房问题能妥善处理,使真正需要盖房的人,不再为邻居同不同意而发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