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换电行业新政(电动汽车充换电新政)
- 作者: 向永善
- 发布时间:2023-10-09
如果“换电模式”行不通,为什么还有这么多车企陆续加入
换电模式无疑是2020年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最大“风口”。
2020年新能源车补贴新政,先是为换电模式大开方便之门:换电车型不受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规定限制。紧随其后,作为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换电站首次被写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
7月23日,工信部更是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大力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政策,鼓励企业根据使用场景研发换电模式车型,支持像北京、海南等地方开展试点进行推广,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随着换电利好政策的频繁加码,也促使越来越多的车企参与到换电赛道中。近期,在2020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上,吉利科技智能换电站首发亮相,吉利换电模式率先落地重庆两江新区,并计划2020年内将在重庆建设完成35座换电站,2021年将在重庆建成100座换电站。
据悉,此次吉利带来的双仓式智能换电站,占地约126㎡,内置39个充电仓位,单个站每天可服务达到近1000车次。当然,除了今年的政策鼓励换电,吉利本身对换电产业就筹划已久,其早在2017年便着手布局研发换电新能源模式和技术。
然而,现阶段盯着换电领域的可不仅仅只有吉利一家,多家车企已经先后表态支持换电模式。5月10日,上汽荣威发布中高端新能源汽车R标时,表示将实现“可充、可换、可升级”的动力电池架构。
8月20日,哪吒汽车传出消息,正在谋划与包括宁德时代在内的数家电池厂开展合作,推出车电分离模式,内部项目暂定为“电池银行”。
9月10日,长安新能源换电站首站正式在重庆奥体中心落成。未来5年长安新能源与换电联盟伙伴将在重庆市累计建成换电站100座。其中,2020年底在两江新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建成换电站10座,在主城都市区争取开工建设20座。
与此同时,支持换电纯电动车型的布局也在快速推进。工信部333批新车公告首次出现换电车型,是蔚来汽车申报的ES8和ES6换电版。而搭载宁德时代的北汽EU5换电版、国轩配套的枫盛汽车多用途乘用车也接连亮相334批公告。此外,还有上汽荣威的三款换电式车型也出现在工信部公告中。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换电领域将聚集越来越多的新玩家,但到目前为止,真正在换电领域称得上“大玩家”的车企只有两个,一个是北汽新能源,另一个则是蔚来汽车,它们早在换电模式的利好政策出台之前就已布局多年。
北汽新能源是最早规模化做换电模式的车企,2010年开始预研换电模式,2018年至今开始大规模投入运营。目前北汽新能源主要是与奥动新能源共同布局出租车换电,截至2020年5月,北汽新能源已经在北京、广州等19个城市投放了1.8万辆换电出租车,累计配套换电站超过200座。
蔚来汽车在2017年就推出了换电技术路线,也是唯一一家采用换电模式的新势力车企。而与北汽新能源主要针对B端客户的换电模式不同,蔚来汽车主要布局C端换电。截至今年7月,蔚来换电站的总数共有131座,涵盖全国58个城市。
除了我们熟悉的主机厂,在政策暖风之下,也迎来了很多第三方运营商公司的参与,比如奥动新能源、伯坦科技、玖行能源等。不过,这类运营商的换电模式更多是满足出租车、网约车等运营车辆等以B端市场为主的需求,对于推动换电产业的发展也是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奥动新能源高级副总裁杨烨此前表示,奥动新能源未来会坚定不移地做换电,计划5年内布局5000座换电站。
对于换电模式而言,应该先走B端还是C端引起了不小的争议。有相关人士指出,B端市场的充分发展,将是换电模式在C端市场推广的重要基础。以北汽新能源为例,其换电模式的思路是从换电出租车市场切入,让B端市场先行,做好经济、平衡的小细分市场,来把整个换电站的路给铺开,等到铺至一定密度以后,C端市场才有望实现更大面积的覆盖。
同为换电模式的先行者,蔚来汽车则是完全专注于C端市场。8月20日,蔚来汽车正式发布电池租用服务BaaS,提供车电分离、电池租用、可充可换可升级的全面服务。从一定程度上来看,蔚来BaaS购车方案对于部分消费者是十分有利的,不仅能够显著降低初始的购车门槛,也使用户不必担心电池衰减、电池无法升级等难题。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此前蔚来ES6、ES8首任车主全国可享受终身免费不计次数换电,但2020年10月12日起购买的新车每月仅有6次免费换电的机会。这一变化也反映了,目前蔚来换电站规模已经不能满足越来越多的蔚来车主,换电站数量距离建成1100个换电站的目标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除了政策力挺、市场看好,换电模式本身的独特优势也值得我们关注。相较于传统的充电模式,换电模式在安全性、便捷性等方面确实更具优势,通过车电价值的分离,不仅能降低消费者的初始购车成本,还能延长电池寿命和梯次应用、优化电池全生命周期与价值管理等方面,更让消费者认可的是服务效率高,换电时长可缩短至3分钟以内,能量补给时长基本与加油方式相差不大,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广大消费者面临的“里程焦虑”。
多位业内人士坦言,换电模式作为充电的一个补充,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值得鼓励。然而,换电模式目前的使用规模十分有限,且换电站的建设需要庞大的资金,规模推广需克服重重挑战。
具体来讲,现阶段换电模式面临的最大阻碍是兼容性,如何统一电池标准是制约换电模式大规模普及的主要原因,不同车企,甚至同一家公司中不同车型的电池包形状、技术规格都可能不一样,因此目前市面上的换电站基本上都是针对单一品牌甚至单一车型,规模效应难以形成。
好在换电标准的统一在政策的鼓励下也有一些新进展,目前已有一汽、上汽、东风、北汽、蔚来等车企以及宁德时代等共计20家单位签署《构建新能源汽车“车电分离”模式生态圈联合声明》,明确将对换电相关标准进行研究与修订。此外,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印发了《快速更换标准电池箱规格标准》编制工作及征集参编单位的通知。
建设成本高仍是换电站的一大难题,公开资料显示,一座换电站基本运营成本为680万元起,实际运营成本可能更高,大规模建设考验着车企的资金压力。另外,由于电池标准没有统一,实际上换电车型在市场保有量并不多,只有少数区域的换电站能够实现盈利。
而这些难题如何一一解决,长期来看需要政府、主机厂、运营商、电池厂以及换电设备商等多方共同解决。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电动汽车充换电新政
近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研究审议《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送审稿)》《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25年)(送审稿)》等议题。
为确保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成都市政府督查室起草的《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送审稿)》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和民生实事4个板块分解出497项具体任务,并一一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等。
“《政府工作报告》是市政府向全体市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必须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王凤朝强调——
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建立细化目标任务台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划分到岗、工作推进到点、督察检查到位。
要加强督查问效,督查室要强化闭环管理,持续跟进通报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各牵头单位要强化对进度滞后目标的分析问效,及时协调解决。
要加大攻坚力度,各级各部门必须咬定全年目标不放松,把工作效率提起来、任务进度追回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高效、圆满完成。
未来3年
成都将累计建成3160座充电站
近年来,成都市电动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如何满足市民充电需求?会议现场审议的《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25年)》提出了今后3年的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充电站3160座,充电桩不少于17万个,换电站450座,构建起“车桩匹配、精准高效、支撑产业”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大幅提升电动汽车充换电保障能力。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作为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政府的工作重点,也是市民关注的民生热点。”王凤朝强调——
要加强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推进完善充(换)电设施建设体系,强化市场监管和引导,更好支撑全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要完善配套政策,及时评估已有各项政策措施的运行效果,修订完善补贴政策,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建设运营管理办法、项目验收办法等行业政策,规范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要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结合“智慧蓉城”建设,完善市级充(换)电设施监测监管平台服务功能,打造“城市充(换)电一张图”,不断丰富应用场景,满足市民充(换)电需求。
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对行业影响有多大
4月23日,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1、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2020年-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
2、补贴前售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才能享受2020年补贴,"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3、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期间符合2019年补贴要求但不符合2020年补贴要求的只能获得对应标准的0.5倍补贴,符合2020年新政的按2020年标准补贴。
锄强扶弱
很明显,此次政策不仅承担扶持产业发展的责任,也发挥着锄强扶弱的作用。
第一,1和3基本是出于扶持产业发展,为新能源完全可以和传统燃油车竞争之前提供经济支持,降低消费者的购买门槛;
第二,2的作用基本是锄强扶弱。
首先,2020年3月份,特斯拉Model3以辆的上险数据远超第二名蔚来ES8的1504辆。这一销量成绩是在疫情期间,消费行为被限制和消费者经济收入受影响的前提下实现的。同时,根据上险数据的分布区域来看,上海、广东、浙江、北京和江苏等地区销量合计占比接近75%。经济发达且限购的地区是特斯拉的主要市场,而且经济发达地区的充电基础设施也比较完备。
30万元(含)以下,这个价格基本排除了Model3在补贴范围之内,同时"换电模式"除外,将扶助目标指向蔚来和北汽新能源,其中蔚来是最大受益者。
这里有一个关键点:换电模式是扶持自主新能源汽车的由头还是真正能够成为一种可持续化的模式?此前,国内汽车领域尝试过这一模式的运营,主导者既有主机厂也有第三方,但是至今没有成为被广泛使用的模式。这与新能源汽车的残值管理密切相关,电池成本占据了新能源汽车的绝大部分,电池的残值和损耗如何评估直接影响新能源汽车的二手交易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运营。换电模式要解决的核心就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运营以及其中的价格核算。
对行业促进有限
这一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影响,促进效果并不会那么直接。
第一,特斯拉的品牌影响力和产品竞争力可能会减弱政策带来的负面作用,而且Model3具备降价的基础;
第二,换电模式要解决的不仅仅是市场推广过程中的规模经济性问题,也将减弱对自主新能源汽车品牌的正向作用。
那么,国内其他新能源汽车企业的机会在哪?
第一,享受补贴政策的支持,保持现有的竞争态势,来自特斯拉的整体压力会稍微小一点;
第二,加紧探讨换电模式的执行策略和方式,减少对电池能量密度的依赖,缓解消费者里程焦虑,提高产品竞争力;
第三,加紧推动商业链条的完善,自建换电/换电供应商、动力电池的维护与处理、废旧电池的梯度利用等。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政策环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经国务院批准,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地方政府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
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三)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
(四)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应标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设施,积极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五)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政府供应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确定可考虑政府支持的要求。供应其他建设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充电设施使用土地的产权关系。严格充电站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管理。严格充电站用地改变用途管理,确需改变用途的,应依法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
(六)完善用电价格政策。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非经营性分散充电桩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七)推进充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加强对新型充电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对关键技术的检测认证方法、充电设施消防安全规范以及充电网络监控和运营安全等方面给予科技支撑。支持企业探索发展适应行业特征的充电模式,实现更安全、更方便的充电。
(八)鼓励公共单位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等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充分考虑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九)落实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地方政府要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建设运营给予必要补贴。电网企业要配合政府做好充电设施建设规划。
三、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
(十)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积极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加快品牌培育。地方政府可通过给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保护投资主体初期利益,商业场所可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收费相结合给予优惠,个人拥有的充电设施也可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地方政府负责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探索利用基金、押金、强制回收等方式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
(十一)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及时总结推广科学有效的做法。
(十二)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中的应用水平,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加快智能电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
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
(十三)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十四)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2014—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企事业单位应积极采取租赁和完善充电设施等措施,鼓励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十五)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有关方面要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及早稳定企业和市场预期。
(十六)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城市公交车行业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优先领域,通过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将补贴额度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形成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机制,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促进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发展。
(十七)给予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研究完善节约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并做好车船税减免工作。继续落实好汽车消费税政策,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作用。
(十八)多渠道筹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资金。建立长期稳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验测试和推广应用。
(十九)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的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增加其支持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
(二十)制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
(二十一)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基于汽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积分交易和奖惩办法,在考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时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鼓励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使用。
(二十二)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有关地区为缓解交通拥堵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措施时,应当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便于新能源汽车的税收和保险分类管理。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便于执法管理中有效识别区分。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给予便利。
六、坚决破除地方保护
(二十三)统一标准和目录。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地方性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各地区要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广目录、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检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等违规措施,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以及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购买外地及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二十四)规范市场秩序。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监管,推进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坚决清理取消各地区不利于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违规政策措施。
七、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
(二十五)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对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系统、整车控制和信息系统、充电加注、试验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整车集成技术集中力量攻关,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十六)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加快研究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和产品,加大研发和检测能力投入,通过联合开发,加快突破重大关键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降低能源消耗,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二十七)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要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支持建立行业性新能源汽车技术支撑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和测试检验水平。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抽检制度,通过市场抽样和性能检测,加强对产品的质量监管和一致性监管。研究建立车用动力电池准入管理制度。
八、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八)加强地方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各有关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形成多方合力。要加强指标考核,建立以实际运营车辆和便利使用环境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十九)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部门间要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对各地区的督促考核,定期在媒体公开各地区任务完成情况。财政奖励资金要与推广目标完成情况、基础设施网络配套及社会使用环境建设等挂钩,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退出机制。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在全国组织推广交流活动,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三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组织业内专家解读新能源汽车的综合成本优势。要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曝光,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