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积金房屋装修能提取吗(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
- 作者: 周松翔
- 发布时间:2023-10-09
甘肃省:八种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甘肃省:八种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崔亚明实习生冯梦瑶)日前,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程》(修订)对此进行详细解读,该规程主要针对省属、中央在兰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根据规定,在不同情形下,提取公积金除了满足特定条件外,还必须提供提取申请书、身份证、职工本人名下有效的银行储蓄卡(存折)。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父母、子女)提取申请书、身份证、本人名下有效的银行储蓄卡(存折)、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如户口簿不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则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材料证明其父(母)子(女)关系,无法证明的不予办理】。
1、在本市购买商品房
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网上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低于房款总额20%的付款凭证;或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全额付款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
提取时限:以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同时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以登记日期为准,三年内还可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购房合同总价、全额付款凭证金额、契税完税发票“计税金额”中的任一金额为准)。
2、在本市购买二手住房
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要件:已过户到职工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发票、销售不动产发票(无法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提供买卖双方的'契税完税发票)。
提取时限: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契税完税发票“计税金额”为准)。
3、在本市购买经济适用房、单位自建房和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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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建设单位先向省中心提供建设项目批复文件等相关建房手续(复印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鲜章)及购房职工花名册做提取备案,购房职工再办理提取手续。建设单位未向省中心做提取备案的,由购房职工本人提供建设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鲜章)。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建设单位无需办理备案,也无需提供建设项目批复文件。
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购房合同(协议)、不低于房款总额20%的付款凭证;或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全额付款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
提取时限:以购房合同(协议)和付款凭证同时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以登记日期为准,三年内还可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购房合同(协议)总价或者全额付款凭证金额为准]。
4、在本市大修自住房屋
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职工本人或者配偶名下需要大修的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需要大修的证明或危房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名单、收款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在配偶名下的还须出具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可提供户口簿)。
提取时限:以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付款凭证的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屋大修总价(房屋大修总价以职工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付款凭证金额为准)。
5、在本市购买拆迁安置房
由拆迁安置单位先向省中心提供拆迁公告(或拆迁许可证、或拆迁安置方案等)复印件上加盖建设单位鲜章及拆迁户名单做提取备案,购房职工再办理提取手续。
拆迁安置单位未向省中心做提取备案的,由购房职工本人提供拆迁公告(或拆迁许可证、或拆迁安置方案等)复印件上加盖建设单位鲜章。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建设单位无需办理备案,职工个人无需提供拆迁公告等相关拆迁手续。
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拆迁还建超面积部分,补差价款20%及以上的付款凭证;或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差价款全额付款凭证。
提取时限:以《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及补差价款收据同时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取房屋所有权证后,以登记日期为准,三年内还可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拆迁安置房超面积部分补差价款总额(差价款总额以《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的补交金额或者差价款全额付款凭证金额为准)。
注:在拆迁安置补交差价款时,如果拆迁安置单位直接将过渡费等应发放给被拆迁人的费用以转账方式抵顶差价款的,则由拆迁安置单位或者还建单位出具抵顶证明,金额可计入已交差价款,作为要件中的付款凭证,同时计入应提取的差价款总额。
6、补办购房提取
职工购房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超过提取时限,且从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可申请补办提取一次。
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房屋所有权证、全额付款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
提取时限: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为准。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为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当时账户内的余额,且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全额付款凭证、契税完税发票“计税金额”中的任一金额为准)。
7、家庭自有住房消费提取
缴存职工在省中心开户并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及以上,且从未以本条情形以外其他形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或者申请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包括物业管理和水电暖等费用)。
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房屋所有权证。
提取时限: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跨年不累计)。
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50%。
8、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
重大疾病是指恶性肿瘤(鼻咽癌、肺癌、食管癌和贲门癌、胃癌、原发性肝癌、大肠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癌等);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尿毒症);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症);严重脑损伤;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等二十五种治疗周期较长、花费巨大的疾病。
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花费较高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结算发票。患重大疾病需进行长期门诊治疗,花费较高的应提供:以前年度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住院证明(加盖医院鲜章的病历复印件或者住院诊断证书、住院费用结算单)、本年度在县级以上医院门诊治疗票据。
提取时限: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以住院费用结算单日期为准,一年内提取一次;患重大疾病进行长期门诊治疗的,在治疗期内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不得超过医疗保险报销以后职工本人需要支付的部分。
省中心业务受理大厅工作人员须对诊断证明书或住院费用结算发票进行核实。
;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
相信点进来看的朋友都清楚,2021年很难!
所以有很多朋友和我一样将目光放在了久久未动的住房公积金上,希望能提取出来应急。
但是,公积金真的不好提取。博主也是在查阅了众多资料,试过了多种方法之后,终于通过【在线办理】的形式,拿到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有图有真相,如下:
网络平台给予了快捷、方便的办事流程,大家只要按如下流程即可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第一步:微信关注【兰州公积金】公众号,选择【我的账户】→【我的公积金】
通过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登陆即可
第二步:选择【我要提取】→【租房提取】
这里提取公积金的方法有很多,但是除非你的公积金停缴封存6个月才可以全额提取,所以一般人很难达到,经过博主测试,选择租房提取可以避免这些问题。
第三步:最重要的环节到了,在这里需要提交你的一类银行卡号(一类卡交易不限额) 点击【我要提取后】,需要分别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无房证明+无房证明二维码 将以上信息全部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之后等待相关工作人员与你电话合适后,等待软妹币到账即可啦(一般资料提交后,半天之内即可到账)甘肃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1.在兰州市购买商品房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购房合同总价、全额付款凭证金额、增值税发票计税金额中的任一金额为准)。2.在兰州市购买经济适用房、保障房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购房合同总价、全额付款凭证金额、增值税发票计税金额中的任一金额为准)。对本市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经适房、其他住房的职工,公积金提取范围调整为:只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不再能提取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购买商品房的提取时限调整为:购房合同为要件的,以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同时生效日期为准,两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不动产权证书》为要件的,以登记日期为准,两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买二手房的提取时限调整为: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两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甘肃省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甘肃省公积金提取新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百分之五十。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具体如下:
1、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3、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