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室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建筑防火一、二、三、四级耐火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 作者: 沈沈妍
- 发布时间:2023-10-08
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的分类及各自特点
建筑构件(如墙壁、柱、梁、楼板、屋顶和楼梯等),按其在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下的变化特点,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1.非燃烧体(noncombustible component)。用非燃烧材料制成的构件。非燃烧材料系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烧、不炭化的材料,如金属材料、天然或人工的无机矿物材料等。
2.难燃烧体(nonflammable component)。用难燃材料做成的构件,或用可燃材料制成而用非燃材料做保护层的构件。难燃材料系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炭化,当火源移走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的材料。如沥青混凝土、经过防火处理的木材,以及用有机物填充的混凝土和水泥刨花板等。
3.燃烧体(combustible component)。用可燃材料制成的构件。可燃材料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立即起火或微燃的材料,如木材等。
临时用房材料应选用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为多少级
临时用房材料应选用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临时用房是金属夹芯板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材料的燃烧性能要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建筑构件按燃烧性能分为几类
建筑构件按燃烧性能分为三类。
1.不燃烧体用通过国家标准《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GB5464一85)试验合格的材料,即不燃性材料制成的建筑构件称为不燃烧休。这种构件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碳化。如砖墙、砖柱,钢筋混凝土梁、板、柱,钢梁等。
2.难燃烧体用通过国家标准《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GB8625一88)试验合格的材料制成的构件,或用可燃性材料作基层,而用不燃性材料作保护层(或隔热层)的构件称为难燃烧体。这类构件在空气中受到火烧及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碳化,火源移走后,燃烧或毛罗粼立即停止。如阻燃胶合板吊顶、经阻燃处理的木质防火门、木龙骨板条抹灰隔墙等。
3.燃烧体用普通可燃性或易燃Vi材料制成的建筑构件称为燃烧体类构件在明火或高温作用下。能立即起火燃烧且火源移走后,能继续燃烧或微燃如木柱、木屋架、木搁栅、纤维板吊顶等。
建筑材料的老化性能:
各种构配件虽然在工程中发挥了作用,但能否持久地发挥作用则取决于所使用的材料是否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和较长的使用寿命,在这方面,我们的研究工作有待深化和加强,尤其以化学建材制成的构件、防火涂料所保护的结构件最为突出。因此,建议尽量选用抗老化性好的无机材料或那些具有长期使用经验的防火材料做防火保护。
对于材料的耐火性能衰减应选用合理的方法和对应产品长期积累的应用实际数据进行合理的评估,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根据其使用年限、环境条件来推算现存的耐火极限,从而为制定合理的扑救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建筑防火一、二、三、四级耐火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我国建筑防火等级取决于组成该建筑物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1、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
2、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结构屋架、钢筋混凝土柱或砖墙组成的混合结构;
3、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是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
4、四级耐火等级是木屋顶、难燃烧体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
扩展资料:
建筑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得低于相应建筑耐火等级的要求,具体要求:
(1)、一级耐火等级建筑:主要构件都是不燃烧体。(一类高层、埋深大于10m、加油加气站、地市级以上机关、科研学校、住院部、手术室、区域性指挥调度中心、市电)。
(2)、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主要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余构件都是不燃烧体。
(3)、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主要构件除吊顶和隔墙体为难燃烧体外,民用建筑的屋顶承重构件还可以采用可燃烧体。
(4)、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主要构件除防火墙体外,其余构件可采用难燃烧体或可燃烧体。以木柱承重且以不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其耐火等级按四级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