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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原址翻建房屋(农村在原址翻建房屋算违建吗)

  • 作者: 周璐
  • 发布时间:2023-10-06


农村在原址翻建房屋算违建吗

房子重建并且超出原址算违建,即便是不超出,旧房重建在没有没有取得政府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也是属于违建。总之,没有取得政府部门批准的均属于违建,区别就在于有的是违法,有的是违规。违建是指违反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设施。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在农村翻新、翻建房屋确实更加严格了,但并不是不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翻建房屋需要符合乡镇总体规划。比如,农村的房屋已经荒废多年,甚至是已经坍塌,原有房屋已经不存在,且经过多年的发展土地规划已经发生变化,此时是不允许村民擅自新建或者翻建的。

2、翻修、翻建房屋也需要经过合法审批,没有审批手续或者手续不全的,将可能被认定为违建。

3、原有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违建的,无论是翻修还是翻建都一样,都属于违建。

4、建新不拆旧和一户多宅的情况也是不允许的,建了新房子,旧宅基地和多出宅基地也不能翻建的。

5、不允许在原有宅基地上进行扩建。

综上所述,村民想要翻修或者翻建房屋,需要先了解宅基地的基本信息,再经过合法的审批后,按照审批结果进行翻建即可。

无论是建房还是翻修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农民朋友不能随意为之。

第一种情况:不符合乡镇总体建设规划的,农民不可随意乱建;

第二种情况:审批手续未通过的,农民不能对旧房屋进行翻修;

第三种情况:农民或他人不能在水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建房;

第四种情况:在农用地上未转化为建设用地的情况下,任何人不能乱建房屋;

第五种情况:在基本农田上建设房屋,即使建设完成也会被强拆;

第六种情况:建新不拆旧或者一户多宅都是不被允许的;

第七种情况:原有住宅已经被定性为属于违规建筑的,其翻修行为同样不合规;

第八种情况:异地申请宅基地建房,但未将原有宅基地退还给集体是不合法的;

第九种情况:不超出宅基地的标准使用面积建设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原址翻建的最新政策

农村旧房改造政策基本要求有哪些:

1、改造方式

(1)、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各乡镇(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

(2)、在住户自愿的前提下,经乡镇村协调,由不属于危改对象的建房户把自己原有的安全住房(经鉴定)有偿置换给危改户居住,腾房户可享受到新村统建新房的扶持政策,置换双方实现双赢,间接地让危改户享受危改政策。

(3)、坚持以分散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可优先安排任务。

2、改造要求

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农村贫困人口住房面积和总造价,绝对禁止因改造而出现致贫现象发生,新建住房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乡镇政府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家庭(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乡镇(区)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并出台配套措施,指导农户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扩建。农房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

3、质量标准

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为前提,充分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有条件的可推广使用节能建筑,乡镇(区)管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把质量标准关,确保改造后的房屋“安全、实用、经济”。

2022房子符合哪些条件将会拆迁重建?

一是危房:对于这样的住宅来说,人们居住在当中无疑是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住宅会面临倒塌的局面,对于这样的住宅来说,最终都会面临拆迁的局面。

二是2000年以前的房子:也就是房龄超过21年的,同时被确定为“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房子,依然可能被拆除。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农村房屋原址翻建手续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户应到我局规划处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提交个人申请、土地使用证、四邻协议、建设工程规划图、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农村原址翻建会受面积控制吗

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在原有的宅基地上翻建、改建房屋,也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个人向村里申请,经村委会签字盖章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城乡个人建房用地许可和规划许可后,才可进行施工改造。

农村旧房改造需要持有相关证件才可以施工,否则就属于违法改建,相关监督部门会给予严厉的处罚。对于土地证、房产证齐全的,业主需要将老房拍照,并提出书面申请,然后持土地证、房产证、身份证以及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如果没有房产证,则土地证上需要四邻清楚,之后再将照片、身份证等相关资料上报审批;对于没有房产证且四邻不清的,就需要土地部门对土地进行认定后,提出书面申请,再将上述材料上报审批。经过报建后的房屋,需要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对于用地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可进入办理程序,并提供以下资料:现状图、布置图、施工图纸、立面效果图。如果用地性质与城市总体规划不相符合的,则不允许对房子进行翻建、改建、扩建

旧房改造由于需要拆除旧址,因此工程量会比较大,在具体施工过程中要注意隐蔽工作不能忽视,对于水路走水的,做二次改造时需要全部拆旧换新,尽量不要做大的顶,在改造过程中注意废物利用,可以很大程度上节约改造成本,减轻经济负担。

虽然房子民属于农户个人所有,但并不是想怎样建都行的,国家对于农村旧房改造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想要实施这项工程必须要按照严格的申请流程,得到相关部门允许后才可以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