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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翻建农房(五年内农房统一翻建吗)

  • 作者: 向林淏
  • 发布时间:2023-10-03


这三类情况下不得翻建、扩建农房

这三类情况下不得翻建、扩建农房

1、一户多宅的情况

过去的农村,在宅基地使用这方面并没有严格的限制,只要是村民合法继承或合法获得的宅基地都可以在上面建设住房,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本只有一户宅基地的村民因继承或人口居住需要,导致现在很多村庄都出现了一户多宅的情况。

2、不符合新村庄规划的住房

过去的农村,基本都没有任何规划,房屋建设也是随意的,村民觉得哪一块地比较好,就选择在哪里建房,也不用办理规划手续,可现在,各地区都制定了村庄规划和宅基地规划,并且也强化了规划引领,加强了宅基地用途管制措施。

3、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以前,农村进城安家置业的人并不多,可现在,很多农村子女也和父母分开生活,不仅在城里安家买房,还把户口迁出了农村,有的成为城市户口,也有的现在成为乡镇户口。户口离开村集体之后也意味着这些人不再是村里的成员,在住房翻建改建这方面也因此受到了限制。

如果按照现在的规定,城镇居民和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继承的农村住房也是不能翻建、改建、扩建的。

自家宅基地盖房违法吗

自家宅基地一般包括自家已经盖有房子的宅基地和还没有盖房子想用来盖房子的土地。已经盖有老房子的宅基地,盖房子一般是拆老房子,在老房子地基上盖新房子。还没有盖过房子的土地,一般是新宅基地或者是老房子倒塌后的闲置宅基地。

以前国家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管理不严,也没有具体法律规定管控,以前的农民盖房子,在自家土地上想盖就盖,盖几套都没人管,非常自由。现在不一样了,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出了一系列规定。违规建房就是违法建筑。

以前在自家宅基地上盖房子,不用向谁申请,自己想怎么建就怎么建,现在不行了,即使用自己宅基地盖房子也必须向村委会及土地管理法部门申请,获得批准修建手续后才可以合法修建,未经申请未获批建,私自修建的房屋,都属于违法建筑,严格说,现在凡是没有批准建设手续的自建房都是违法的。

1、申请人的身份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只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宅基地使用权。外村人和城市人不能到农村申请宅基地盖房子,原来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现户口已经迁出村集体的,也不能回农村申请宅基地盖房子。国家鼓励农民进城安家落户,农民是否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全取决于农民自愿,农民自愿将户口迁出村集体,说明农民已经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是以户口为依据的,户口迁出说明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户口保留就等于保留宅基地使用权,所以迁户口之前一定要把政策读懂。

(2)重点。很多农民没有完全理解《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中详调的“农民进城安家落户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退出宅基地”。所谓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自愿保留宅基地使用权,就是说农民进城买房后,户口可迁到城市也可保留在农村,户口迁出代表你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户口保留代表保留宅基地使用权,因为农民的社会福利分配是以户口为准的,并不是说你户口迁走了,你还可以保留宅基地使用权,身份都不在了,村集体花名册上都没你名字,你哪来的宅基地使用权呢?千万千万要读懂政策。

2、申请人必须符合“一户一宅”规定。

(1)所谓一户一宅就是指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户是指一个户口本上的全部人口。比如说,农民有一套老房子,想修建新房子,原则上只能拆老房子,将就老房子地基盖新房子,即使特殊情况批准农民新宅基地建房的,老房子也要承惹拆出,才会给予批建。如果农民自家有两处及以上宅基地,想盖新房子只能拆其中一套老房子翻建,多余的房子是不能推倒重建的。

(2)重点。对于农民一户多宅不能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子,农民可以维护好老房子,不影响居住,也可以转让给同一村集体没有宅基地的村民,不愿转让的,直到房子没有使用价值的时候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您好!根据目前大多数地区的现行政策,如果您是农村户口,在自家确权的宅基地上盖房是合法的,前提是要通过村集体申请,并审批通过。但如果您不是农村户口,那么就不能在宅基地上盖房了。若自家宅基地上的现有房屋坍塌了,或处于不可居住的状态,那么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走。

当然,随着2019年出台的《中央一号文》,文件传达了“保护进城农户的合理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的精神,也就意味着,如果题主是农村人员进城落户,仍然可以使用原有宅基地,仍然可以在宅基地上盖房。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落地法律法规,但是在部分地区已经可以通过与村集体协商的方式,按照个案处理。所以建议题主也可以尝试这一做法。

宅基地的产权归村集体组织所有,其使用权仅限同村村民(也就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

如果题主是农村户口,就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经过向村委会申请并批准后,就可以按照批准后的方案进行建房。总结来说有以下几个注意点:

1)土地必须确权至自己名下,如果土地都不是自己的,那么房子肯定也不合法。具体可以参考是否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也可以去村委会查询,并开具证明,明确土地面积。

2)建造过程必须审批,村集体组织对房屋的面积、高度都会有明确的限制,必须按照限制建房,违背规定的房屋仍然违法。

如果题主是非农户口,是不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同样也不可以翻新宅基地上的房屋。等到原有宅基地上房屋处于不可居住的状态时,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

但根据2019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规定,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安家落户,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也就是说,中央逐步传达“原农村户口人员进城落户后,可保留其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但目前就这一精神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落地政策,仅有部分地区,进城落户人员、或非农户口子女在向村集体组织申请后,会就翻新宅基地的事项通过审批;或对已经翻建好的房屋进行确权。

但可以肯定,政策的落地需要时间,未来对“进城农户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一定是向支持、积极的态度。

所以即使题主是农村户口,可以尝试和村委会协商,经审批后,仍然可以建房。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这是在农村从事村建国土工作的笔者,根据现行政策给出的答复,同时也借此机会,宣传一下农村建房的相关政策规定。

一、首先明确该宅基地是否是自己可使用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为集体组织,建房群众只有使用权。特别提示:新批的宅基地在规定时间内未建房的,以及原有农房但现已灭失的,集体组织将收回。所以,应弄清楚,该宅基地究竟是不是自己可以使用的宅基地。这个问题犯迷糊的比较多,认为那块宅基地老早就批给我了的,或是本身就是原来老屋的只是现在房屋才灭失了,就想当然地认为就是自家的宅基地。

二、房屋修建的当事人(即修好后房屋的产权人)必须为该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农村宅基地是该集体组织成员的最基本的福利,也是最特殊的福利,只有本集体组织(目前是村一级)的农业户口人员才是其成员,才具有使用的资格。若是居住在该集体组织的城镇户口人员,也不能申请使用宅基地。

三、必须满足“一户一宅”的要求。就是说房屋修建的当事人(即修好后房屋的产权人)只有一处宅基地,且使用面积要符合当地的规定。若是将原宅基地及农房转让、退出的,也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不能再申请使用宅基地建房。

总之,在农村修建房屋,一定要弄明白宅基地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农村户口、一户一宅、有可使用的宅基地),然后按规定报批后才是合法建房。

你好,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农村的人越来越有钱,很多人都想回去乡自家宅基地盖房了,来改造自己的生活环境。以前农村的宅基地这方面管理很严格,所以造成非常不好的现象。所以就出现自建的宅基地违法吗?我就简单说一下啊。

所以现在农村对自建房很来越难了,要明确规定,有规划统一规则,不能农村人随便建房子。要政府明确规定农村每户只能有一个宅基地。所以没有分到宅基地的村民想要盖房子的话,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在申请成功在去盖房子。如果没有申请自己去健那就是违法的。无论是自己建房子还是自己返修都找相关部门经行申请。如果没有申请的自己私自建房子就等于违法行为,一旦被领导发现就是罚款和拆掉。另外自己的房子建造高度也要注意,尤其是房屋的高度上有政府明确规定。没有农村户口的也不能在农村建房子,因为只要不属于村集体的一员,那么就无权再享有该村的任何宅基地的使用权。

总的来说在存在争议的宅基地上面建房,首先需要先弄清楚该宅基地的所有权问题,然后才能够走相关程序,否则就是违法。当然了只是个人非常浅显的一些看法和观点就说到这里,还有很地方很多的不足,如果觉得哪里说得不对可以评论批评指正,我会不断地改进和完善,争取做得更好,谢谢大家。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作居住、生活而占有、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国家就此颁布了宅基地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村民只享有使用权。

由于各地关于宅基地的管理办法权限下放到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的相关条例基本上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制定,在此关于该问题,我们以山东省为例来做解答,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做参考。

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01]89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宅基地管理办法》。

首先,建房需先申请宅基地,批准后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建房,否则视为违建。依据如下:

第十五条农村村民建住宅,由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由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宅基地使用权经批准后,建房户应及时动工建设,并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和用途等依法进行施工。乡镇国土资源和建设部门要对建设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村民宅基地使用权自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未动工建设的,视为自动放弃,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收回其使用权。

其次,新建住宅面积有严格规定。依据如下:

第十一条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其宅基地面积限额应符合下列标准:

(一)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占用未利用土地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三)山地丘岭区,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32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四)本办法实施前已按村庄规划建设的宅基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村,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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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在自家宅基地建房并不是随意而为,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同时,在建房的时候还是要参考当地关于宅基地的关于办法,按照宅基地的使用的相关规定使用建房。

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建设都是违法建设。那么,为什么会不批?有几种情况:1、违反一户一宅的土地政策。你祖上家里有矿,一家好几十套宅子。这样的情况下,还想保有大量的宅基地甚至出售、出租和赠予,那就是不行;2、超过原有宅基地使用权的范围并且占用了耕地或其他农用地。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宅基地面积不大,周围全是耕作用的田,拆了以后想要超出原地基的范围扩建改建。这种没话说,肯定不会批。因为涉及农用地转用;3、纠纷地。你认为是你家的,可是邻里认为是他们的。这种情况在农村也是有一定数量的,同村的土地纠纷尤其是兄弟姐妹间关系紧张,老一辈又已经死亡的情况,连村里都搞不清楚该怎么解决的。4、影响村镇规划建设的类型。除此之外,基本上旧宅基地改建都会批,按照批准建设的红线建设,建完验收后还可以办证。

旧改新也要申请同意后再建新房。

自家正屋后面建小厨房要办手续吗

没有建房批准手续就不合法。

五年内农房统一翻建吗

农村房屋翻建最新政策如下:

1、非本村集体成员继承、购买的农村房屋不能翻建。比如一些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通过继承获得了村里父母留下房屋,或者以某种渠道购买了农村的宅基地房或“小产权房”。根据农村“地随房走”政策,在获得房屋的同时也可以享有房屋下土地或宅基地的使用权;

2、不符合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或宅基地使用面积超标的不能翻建。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要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也就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并且实际使用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

3、改变了土地用途的房屋不能翻建。我国对农村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农村宅基地是保障村民生活居住的集体建设用地,主要功能就是用于居住,不能私自改变其“居住”用途,建造成比如一些经营性的厂房等,这也是不允许的;

4、房屋存在权属纠纷的不能翻建。农村房屋存在权属纠纷的现象在农村很常见,尤其是兄弟姊妹在对待父母宅基地房屋的权属上。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是否允许翻建农房哪些情况不能建房2件事农民需了解!

站在农民角度,收藏三农!大家好,我是三农老道!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我们已经来到11月份,眼看着2022年即将过去!对于咱们农民来说,相信大家非常收藏农房、农地的相关政策!在城乡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很多农民选择进城打工,每年的年底大家带着一年的收入回到老家与家人团圆!为了改善家人的生活条件,大家往往会选择翻盖老家的农房!尤其是这几年,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村软硬件基础设施迎来全面升级!乡村生活越发便利,农房、农地的价值越来越大,这也为我们说明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小!

可是最近网络上有一个消息传得沸沸扬扬,有些人称进入到11月份之后,农村或将全面禁止建房!这引起了很多农民的讨论,为啥不让建房?农民建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有一些地区村干部已经开始每家每户统计住房情况!这又是咋回事?今天老道就为大家重点收藏一下,国家针对农村建房制定的相关政策!同时针对村干部上门统计住房情况这件事,老道也要为大家做一个简单分析!具体情况,咱们一起说一说!

进入到11月份之后,很多进城务工的农民兄弟也将开始踏上返乡的路程!国家针对农房、农地相关问题的治理力度也在持续加大!首先,针对网络上称农村将全面禁止建房的说法,老道可以明确地讲并不属实!哪怕有些地区有类似要求,也仅仅是地方性的,并不代表全国情况!不过按照国家制定的建房政策来看,有3种情况是明令禁止建房的,下面老道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汇报!

情况1:禁止占用耕地修建农房,在耕地上搞开发、搞建设!

老道说:随着农村土地、农房价值持续提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在耕地上搞非农化、非粮化建设的问题日益突出!现在国家针对此类问题已经做出了明确要求!一旦发现有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是搞开发、搞建设!不仅会征收高额的耕地占用税,还将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貌!这件事,大家一定要注意!

情况2:叫停未批先建、建批同步等建房行为!

老道说:在农村建房是有严格的申请流程、验收标准的!对于未经审批修建农房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全面叫停!所以未批先建、建批同步这种不符合流程的建房方式,哪怕最终农房修建完毕也无法通过验收!

情况3:建房审批通过后,必须在两年内完成农房修建,否则将统一收回宅基地;

老道说:涉及到农房翻建方面,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首先大家在获得审批修建农房之后,必须要在两年内完成农房的修建!否则或将因为荒废宅基地等问题,面临宅基地被收回的处理!另外,对于依法继承的农房,只能进行加固修缮,无法拆除翻建,这个问题同样希望大家多多注意!

综合以上3个情况来看,国家针对农房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希望大家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的建房政策,按流程进行农房修建!具体的建房流程,大家可以与村委会进行联系了解具体要求!

【今年起,村干部每家每户统计住房情况!真实目的是啥?】

老道说:随着11月份的正式开始,国家各项惠农政策也将集中落地!按照已经下发的相关政策文件来看,很多地区已经开始统计地区住房情况!很多农民给老道留言询问,如果农村统计住房情况,是否说明村里要搬迁了?村干部上门统计住房情况的真实目的到底是什么?起码有两件事希望大家有所了解!

第1件事:国家明确要求开始全国自建房大排查行动;

老道说:在今年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了一份重要文件,指出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大排查行动!要全面排查自建房存在的安全隐患,最大程度保障国民的住房安全!而农村的自建房较为集中,有一些乡村还存在违章建筑问题!所以村干部上门统计住房情况,就是要了解农民住房的实际状况,对于相关问题也将进行摸排处理!

第2件事:国家指出会继续推进一户一宅,治理一户多宅;

老道说:在农村土地确权完成之后,国家的土地改革重点就是激活农村土地活力!一户一宅、一户一田等相关试点也将迎来大力推进!一些乡村之所以会统计住房情况,也与推进一户一宅有关系!村干部通过上门走访的方式,调研本村一户一宅和一户多宅的实际情况,为下一步推进相关试点做基础工作!

通过以上两件事来看,国家针对农房、农地方面不仅有治理,更有改革!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2022年,老道坚信有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咱们农民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在这里,老道恳请大家点击文末右下角【在看】,一起为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三农扶持政策点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