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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是按报价结算吗(装修合同有工程造价,结算时就应按这个价格结算吗)

  • 作者: 白兰
  • 发布时间:2023-08-16


装修工程款结算有流程 按部就班不被坑

装修工程款的结算是很多业主都关注的问题,毕竟谁都不想做冤大头。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装修工程款结算的五个步骤,按部就班的走,才能保证不被装修公司或包工头给坑了。

步骤一:核实项目

装修工程款结算的第一步就是根据最初的项目单进行项目的审查核实,有些装修工程在装修过程中会增减或改变一些项目,当然有些变更、加项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这些项目的增减都是超出了原先合同的规定的,会涉及到装修费用的变更,所以一定要核实好工程的项目。

步骤二:复测数量

核实项目以后,我们就要对装修工程进行复测数量,特别是那些超出了原先合同的规定,变更、增加的项目如何收费是结算的时候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

步骤三:比对预算

第三步是比对预算,看看最终的结算与装修预算相差多少,例如有一业主装修总报价由原先的一万七,增加到了两万八,结果总的花费比预算翻了一倍,那么我们必须要搞清楚这些增加的费用都用到哪里了。原先签合同时总价为一万七,施工时增加了打地砖和水电改造这两项,但是去掉了电视柜和水泥橱柜两项,算出的结果还是比两万八少很多,这是为什么呢,这时就需要业主去找包工头或者装修公司的负责人来解释一下了,因为这实在不合理。

步骤四:计算增减费用

在对比预算之后,如果结算与预算有出入,那么我们的业主要注意计算这些增减的费用在何处,有一些家装公司就利用业主大多是外行这一条件,在结算的时候偷换概念来多算费用。常见的情况还有装饰公司对于一项工艺仅报人工价格,而不包含材料费用,事先也没说清楚,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材料费用不管是自购还是委托公司购买,消费者都是要另外付费的,这些我们的业主们都要注意。

步骤五:签字认可

结算最后一步,当各项目都验收完毕,并且确定没有什么纠纷的时候,方可签字认可。

以上就是装修结算工程款的五个步骤,希望各位装修业主在结算时按照此步骤走,避免被坑。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5-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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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有工程造价,结算时就应按这个价格结算吗

不应该。部分不支持造价鉴定,并不能得出必须按固定价结算的结论。所以装修合同有工程造价,结算时就不应按这个价格结算。结算,是指把某一时期内的所有收支情况进行总结、

装修公司报价按什么面积算装修全包要一次性付款吗

装修公司的报价通常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的,也就是说,你的房屋面积越大,装修的费用就会越高。装修全包的费用一般包括了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以及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因此,你不需要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至于是否需要一次性付款,这主要取决于你与装修公司之间的协议。一般来说,大部分的装修公司都会允许分期付款,你可以在装修前支付一部分定金,然后在装修过程中根据进度逐步支付剩余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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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一线城市,装修全包的价格通常在800-1500元/平方米之间,二线城市则在500-1000元/平方米之间,三线及以下城市的价格则在300-800元/平方米之间。这些价格仅供参考,具体的价格还需要根据你的装修需求以及所选用的材料等因素来确定。

设计费通常占总装修费用的5%-10%,这包括了房屋的平面设计、立面设计以及装修效果图的绘制等工作。材料费则是装修费用中的大头,通常占总费用的60%-70%,这包括了墙面的涂料、地板、瓷砖、厨卫设备、电器、家具等各类装修材料的费用。人工费通常占总费用的15%-20%,这包括了水电工、瓦工、木工、油漆工等各类工人的工资。管理费则占总费用的5%-10%,这是装修公司为了协调各类工人、采购材料以及处理各类突发问题所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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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我国现行价款结算主要方法有5种。

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

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四)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