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合同和实际开票价格不一样怎么办(如果发票和实际消费金额不一样,怎么办)

  • 作者: 祈屹
  • 发布时间:2023-10-02


如果发票和实际消费金额不一样,怎么办

如果发票和实际消费金额不一样,可以参照以下做法解决:

1、可以双方进行协商,重新签订合同或者是补充协议,然后再把原发票要回来再给对方开实际付款金额的发票;

2、双方也可以签订一份现金折扣协议,按照现金折扣之后的金额进行账务处理;

3、对方不愿意给退回原来的发票,那么以上两种做法都没办法进行了,那只能挂在应收账款里边,待到日后进行坏账处理。

开出的发票必须按发票金额做营业收入,收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入帐,调整差额。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

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开票明细和合同不一样怎么办

开票明细和合同不一样怎么办

需要重开的,否则,没有效的,合同上的货物名称与实际货物名称一定要一样.

如果发票和合同的签订方名称不相符合,不管是开具发票的单位还是收取发票的单位的会计做帐都不符合规定.出现这样的情况,可以将发票作废重新开,也可以将合同重新签订.

确认合同效力首先应明确合同性质.当合同性质发生争议时,应从合同内容、特征及主要条款等加以理解和识别,而不能以合同"名称"为准.

合同与发票必须一致,合同签订生效后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其合同约定的各项事务.合同的购销双方是一定的,合同是受合同法保护的,发票的购销双方也是据此确定的,统一购销事实也应该一致,因此合同应该与发票一致.

开票金额和合同金额可以不一样吗?

不可以.开票应与合同一致,收款和发票一致.不一致的话会被税务局认为是逃税漏税.

1、简单地说,在依法开具发票的前提下,确认收入的依据是发票,但并不尽然,这是因为,按照现行税收相关规定,确认收入与开票行为或存在时间差异,那么,如题表述也就只能作如上片面的答复.

2、此外,实践中还存在不开票收入事项、合同未予明确交易金额等情形,那么,如题所指的答复也就难以确定.

3、一般地,收入额应予如实按照财税相关规定以实际经营交易进行确认,并非单纯依据某一未予明确的特定事项进行确认.

销售以专票为准,一般情况下,销项税要开具发票,要抄税要申报,每个环节都是相连的,只要出错申报系统就过不了.

开票明细和合同不一样怎么办?相关规定中明确规定,发票的明细必须与合同一致,如果不一致,在财税处理中是不符合规定的,是无效的.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只能重新开具发票或签订合同.所以,我们在开具发票时,一定要认真核对.

合同和发票不一致违反什么规定

合同和发票不一致可能涉及违反发票管理办法,涉嫌代开发票,发票上的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公司名称、合同上合同章(可以是公章)公司名称三者必须一致,不然会认为有买卖发票的行为。

合同与发票主体不一致时,在发生争议时,争议双方根据合同相对性,要以合同相对方为诉讼主体,开具发票的主体由于其没有合同关系,也没有履行任何合同义务,则可以主张不当得利,要求其返还款项。

合同金额和开票金额不一致时,在税务管理中,依法开具发票的前提是基于合同或其他交易凭证。开票应与合同一致,收款和发票一致。如果合同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将存在被税务局稽查逃税、漏税的可能。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约束力是当事人必须为之或不得为之的强制状态,约束力或来源于法律,或来源于道德规范,或来源于人们的自觉意识,当然,源于法律的法律约束力,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最强迫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修正)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合同金额和开票金额必须一样吗

法律分析:税法中关于开票金额和合同金额不可以不一样。开具发票的金额应该跟合同金额一致,如果不一致要做合同变更。合同的购销双方是一定的,合同是受合同法保护的;发票的购销双方也是据此确定的,要反映这个事实,发票的开具是受发票管理办法约束的。同一购销事实就应一致,否则容易引起税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