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翻修的条件(翻盖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 作者: 向木娇
- 发布时间:2023-10-02
翻盖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一、翻盖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1、农村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应当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和用地许可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再依法取得的房地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翻盖房子流程是什么
翻盖房子流程如下:
1、农户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的自然村合作社提出书面申请;
2、自然村合作社公示、审查;
3、新村村委会收到自然村的材料后,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4、相关部门现场查看,审批;
5、改、扩、翻建房施工;
6、建档备案。
农村房屋翻修政策法规
土地使用者翻建房屋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规定审批程序办理。
一、土地使用者翻建房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农民宅基地审批程序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本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农村宅申请报批时应分为原地翻建和异地新建两种情况分别报送相关材料。
1、属于原地翻建的,应报送;
(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
(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
(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4)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2、属于异地新建的,应报送:
(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
(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
(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4)属于建新交旧的,提交原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人与村委会签定归还旧宅基地合同;
(5)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在农民新村内建住宅的,应有县人民政府农民新村批复并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许可证。
土地的使用者如果要翻新重新建造房屋的话,那么还是需要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只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才能够进行办理,说要使用耕地的话,那么就是向当地的人民政府来进行报批,还需要提交相应的,原来的土地使用证,以及其他的材料。
翻修旧房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以下手续:一般情况下土地证、房产证齐全,首先要给老房拍照,并且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房产证、土地证、老房照片),最后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遇到没有房产证的情况,如土地证上的四邻清楚,首先要给老房拍照,然后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老房照片、土地证)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特殊的情况如果没有房产证,并且土地证上的四邻不清的(四邻均为本主外墙根),就需要土地部门对土地证进行专业的认定后,报建人再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老房照片、土地证),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
一、你的旧房翻修,如果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翻修,不会再占用另外的土地,那么就不需要再重新办理土地证了,因为你原来就有土地证了;
1、如果你以前没有任何的手续,那么在装修之前,就要先办理土地证,然后依次办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最后办理房产证;
2、其中土地证在土地局办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局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建设局办理,房产证在房产局办理。去办理手续的生活就要带上户口本、老房子的照片,土地使用资格证,和本人的身份证,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审批,同时向有关部门提交D级房屋危险程度报告书
3、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由县级国土部门发放,可以到县国土资源部门地籍登记部门免费查询,开发商大的土地使用证叫总证,如果总证不符,就不能办理分户个人的证,已就办不了房屋产权证。
二、如何获取土地使用权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三、变更土地登记(过户)
(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3)变更权属审核。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房屋翻修要什么手续
1.建房户申请
2.村委会讨论同意申请
3.城建,国土所实地踏勘,初审
4.上墙张榜公告15天(须照片两张)
5.由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土管所制作材料,报镇城建办审批
6.报区国土局审批
7.批文批准,材料盖章分发
8.实地放样(城建,土管)
9.竣工验收
10.核法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