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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翻修什么政策(农村翻修老房子政策)

  • 作者: 彭俞宇
  • 发布时间:2023-10-02


农村老房子破旧了,重建和翻新相比哪个更合算呢

通常情况下来说,农村的老房子如果及其的破旧的话,那么这个时候重建是最好的选择。能力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自然重建是最好的选择。而且从维修建设成本方面考虑,翻新的成本远远高于重建的成本,所以这个时候直接重建是最好的选择。但是老房子只是破旧,并不影响正常的使用,或者说也没有安全隐患,那么这个时候重新翻新,也能够节约成本,而且也可以高效的利用老房子原有的布局,所以可以从下几个方面出发来看问题。

1,老房子破旧,不影响正常使用,更应该以翻新为主。

其实正常情况下来说,大多数时候农村的老房子即使破旧,但是也是不影响正常的使用的。所以这个时候考虑到经济成本翻新是要比重建更划算的,而且也不影响老房子原有的布局构造,这个时候直接选翻新,效率更高的。

2,老房子极其的破旧,重建性价比要远远高于翻新。

如果说老房子确实已经年久缺乏保养,这个时候极其的破旧,而且已经产生安全隐患,这个时候就不建议直接翻新了,因为翻新的话成本更高,而且也很难保证翻新之后的质量效果。这个时候重建的成本相对于翻新更低,而且更有利于安全性。

3,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重建比翻修的性价比更高。

正常情况下来说,如果说老房子破旧,但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那么这个时候重新修建和翻新都是可以做选择的。如果说经济能力较好的话,那么这个时候重建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如果说经济能力欠缺,翻新其实也是不二之选。因此根据个人家庭的经济能力,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直接重建,相对于翻修来说,更划算。

老房子翻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你的旧房翻修,若仅是原来基础上进行翻修不再占用土地,应该说不用重新办理土地证,因你原旧房是有土地证的。

2、若以前未办理任何手续,则需先办土地证,而后依次是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最后办理房产证。

3、其中土地证在土地局办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局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建设局办理,房产证在房产局办理。

补充回答:

1、将原旧房翻修部分与扩建部分拿出总体布局图至当地规划局审批,此图中要有很详细的尺寸,便于核定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2、取得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找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同时包括出施工图,至当地规划局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办理施工许可证,根据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填写相关表格。

3、在邻取以上证件后,便可施工。

4、施工结束后,请当地规划局质检部门进行验收,同时至当地土地局换发新的土地证,至当地房管局办理新的房产证。

翻修旧房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以下手续:一般情况下土地证、房产证齐全,首先要给老房拍照,并且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房产证、土地证、老房照片),最后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遇到没有房产证的情况,如土地证上的四邻清楚,首先要给老房拍照,然后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老房照片、土地证)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特殊的情况如果没有房产证,并且土地证上的四邻不清的(四邻均为本主外墙根),就需要土地部门对土地证进行专业的认定后,报建人再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老房照片、土地证),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

一、你的旧房翻修,如果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翻修,不会再占用另外的土地,那么就不需要再重新办理土地证了,因为你原来就有土地证了;

1、如果你以前没有任何的手续,那么在装修之前,就要先办理土地证,然后依次办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最后办理房产证;

2、其中土地证在土地局办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局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建设局办理,房产证在房产局办理。去办理手续的生活就要带上户口本、老房子的照片,土地使用资格证,和本人的身份证,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审批,同时向有关部门提交D级房屋危险程度报告书

3、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由县级国土部门发放,可以到县国土资源部门地籍登记部门免费查询,开发商大的土地使用证叫总证,如果总证不符,就不能办理分户个人的证,已就办不了房屋产权证。

二、如何获取土地使用权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三、变更土地登记(过户)

(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3)变更权属审核。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农村翻修老房子政策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

1、土地证、房产证齐全的,将需要改建的房屋拍照,写申请,并携带土地证、房产证房屋照片去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2、没有房产证,但土地证上标注的四邻都清楚的话,同样将需要改建的房屋拍照,携带相关信息去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3、没有房产证,土地证上四邻标注不清的,就需要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证予以重新认证后,方能够提出申请改建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