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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关于装修的规定(北京装修施工时间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 作者: 周吉润
  • 发布时间:2023-09-30


北京住建委正式发布新规!严禁样板间货不对板

北京动作很快,销售新规征询意见稿于2021年7月9日至16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8月16日正式版就出来了。

根据此前征询意见稿,划重点脱水版先奉上---

①售前杜绝虚假宣传。原则总结起来就是,加分项不多说,减分项不少说,没落实的坚决不能说。

②售中保证公平公正。设置叠加政策包,控制申购人数,并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具体操作由属地主管部门决定。

③售后避免货不对板。一是样板间关美颜,买家秀全面看齐卖家秀;二是有证可查,样板间必须保留至交房后三个月。另外,交房前还必须组织至少两次工地开放日。

完善修改后的《通知》依然保持了五部分15条的结构,包括:规范设置交付样板间、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推广、落实交付前房屋质量查验制度、压实开发企业主体责任、其他等五部分内容。

并进行了如下调整:

1.针对“增加不利因素”的建议,我们部分吸收采纳,在不利因素中增加涉及丧葬内容。

2.针对“变更销售机构、销售人员时不应暂停项目销售”的建议,我们考虑到变更个别销售人员即暂停项目销售并不合理,拟部分采纳该条意见。

调整为:项目销售时,应由开发企业在申报预售许可时备案的销售机构、销售人员组织销售。需变更销售机构、销售人员的,应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项目变更销售机构或半数以上销售人员的,变更过程中应暂停项目销售。

3.针对取消“工地开放日活动中购房人对工程质量的意见或建议,开发企业应及时维修整改并反馈购房人”的要求,或改为“及时维修整改或解释说明并反馈购房人”的建议,考虑到购房人非专业人士,工地现场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一定均为质量问题,拟部分采纳该条意见。

调整为:“工地开放日”活动中购房人对工程质量的意见或建议,应及时解释说明,属于质量缺陷的应及时维修整改并反馈购房人。

4.针对“取消样板间保留至交付后三个月”的建议,考虑到将交付样板间保留至交付后三个月,是解决“货不对板”的主要措施之一,该建议不予采纳。

但在正式《通知》中明确了:一是,设置在项目范围内临建中的样板间,确因竣工验收需要拆除无法保留的,布设内容应委托第三方公证。二是,企业未设置交付样板间前,不得设置展示(宣传)样板间,且交付样板间、工艺样板区及展示(宣传)样板间应设置在同一场所内。展示(宣传)样板间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屋内装修、装饰仅用于展示。

5.针对“建立政府意向平台、无房家庭及东西城家庭不需摇号或优先摇号”等建议。从目前管理需要看,暂无政府建立平台的必要;无房家庭不摇号,优先东西城家庭等,可作为政策储备,上述建议不予采纳。

附公告原文:

近年来,我市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把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作为根本遵循,围绕“三稳”目标,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一方面,优化供给、精准调控,多措并举确保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另一方面,强化监管、严格执法,持续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开发企业过度装饰样板间、过分美化楼盘展示,导致购房群众产生“货不对版”、“严重减配”的问题和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纳入“学党史,办实事”范围。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2021年7月9日至16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经对征求意见吸收采纳后,市住建委对《通知》内容进一步完善修改后,于今日正式印发实施。完善修改后的《通知》依然保持了五部分15条的结构,包括:规范设置交付样板间、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推广、落实交付前房屋质量查验制度、压实开发企业主体责任、其他等五部分内容。

(一)设置交付样板间。规定了企业应按出让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在预售方案中列出主要材料、设备清单;在预售商品住房时设置样板间的,应当按规划图纸和预售方案明确的户型、尺寸、标准、工艺设置交付样板间,并在交付样板间内布置工艺样板区。

提出“三个一致”的要求,即:样板间的装修标准应与预售方案中所列的清单内容保持一致、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保持一致、与项目实际的交房状况保持一致,不得增加交付标准以外的其他装饰和设施。同时要求,样板间应保留至项目交付三个月后。

正式《通知》还特别明确了:一是,设置在项目范围内临建中的样板间,确因竣工验收需要拆除无法保留的,布设内容应委托第三方公证。二是,企业未设置交付样板间前,不得设置展示(宣传)样板间,且交付样板间、工艺样板区及展示(宣传)样板间应设置在同一场所内。展示(宣传)样板间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屋内装修、装饰仅用于展示。

(二)规范销售推广。规定企业在制作各类销售宣传材料时,项目范围内展示内容应当与规划许可内容一致,项目以外应与现状保持一致;应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不利因素。严格销售机构、人员、行为管理。在项目销售前,开发企业应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不利因素内容、销售政策法规、规范推广用语等方面。

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应佩胸卡上岗,线上销售应实名,同时提出了销售人员“四严禁”,即:严禁虚假不实宣传、严禁误导客户处置占有公共部位、严禁宣传周边未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严禁渲染紧张氛围促销。

(三)交付前房屋质量查验。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企业应在竣工验收前开展不少于2次的“工地开放日”,组织购房人进入工程现场了解项目实地情况。鼓励通过在线视频向购房人实时展示施工进度。

强调落实交付前房屋质量查验制度,除按我委《关于对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实施房屋质量查验的通知》规定,组织购房人对房屋施工质量进行查验外,还应组织购房人对预售方案中所列的装修质量标准进行查验。

针对购房人在“工地开放日”提出的意见建议,正式《通知》明确,开发企业应及时解释说明,属于质量缺陷的应及时维修整改并反馈购房人。

(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加强销售管理,对热销项目(客源/户数超过3的),要在区住建部门指导下,公证摇号优先面向无房家庭、属地家庭、周边企事业单位员工家庭出售。

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企业应向购房人展示样板间,介绍材料、工艺、尺寸等内容;同时告知项目不利因素并由购房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宣传推广材料应形成书面、影像材料留存备查;明确企业对商品住房的整体质量及售后服务负总责,应向购房人出具符合合同约定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正式《通知》明确:现房销售的,还应向购房人全面展示实际交付房屋。

(五)其他方面。要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前,应对样板间设置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违反通知规定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对违规行为记分,纳入信用体系管理。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正式印发后,将尽快组织开发企业和属地管理部门展开政策宣贯,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地,务求取得实效。同时,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八部委下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以及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115号)要求,以群众反映、媒体报道、舆情关注为线索,对开发企业、销售机构及销售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治理、从严惩处、公示曝光,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利益,确保市场秩序平稳。

北京装修房子需要跟社区报备吗

北京装修房子不需要跟社区报备。

7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放开我市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通告》称,进入住宅小区的装饰装修人员,仍需按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于社区、小区出入管理的要求,即外来人员需出示健康宝“未见异常”,方可进入小区。同时,其他相关工作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和《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这意味着,从通告发布起,需装修房屋的业主,无需征求所在社区同意,在按照小区物业的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可以自行决定开工时间。

北京装修施工时间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规定的装修施工时间为08:00-12:00,14:00-18:00,节假日不得进行装修。

根据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26条的规定,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按照北京市建委、市规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京建发[2001]616号),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不得从事。

扩展资料:

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七条

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二条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百度百科

北京市多少平米装修报建委

装修300平以上就需报建,一般由装修施工单位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消防备案、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具体的报建流程、所需的材料等相关信息大家可咨询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或登入当地消防等相关部门网站进行查询。

装修要注意什么

1、我们无论是装修住宅、还是装修办公室等场所时,在装修前都需注意办理好相关手续。例如进行住宅装修时,业主需到物业处办理开工证、施工人员出入证等等。如果装修过程中涉及到了主体改拆,还需进行房屋安全等等。

2、装修房子时,我们还需注意装修时间。大家尽量不要在节假日等大家休息的时间段装修,因为装修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噪音,在这个时间段装修会打扰到他们的正常休息,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装修房子时,大家可要求施工人员做好相关的降噪措施。

3、装修房子时,我们还需注意装修材料的选择,大家尽量使用环保型的装修建材,尽量避免室内甲醛超标。例如选择装修材料时,我们要看产品是否有相关环保认证等。即使选择环保装修材料,室内多少会存在些甲醛,因此我们装修好房子时,不能马上入住,要做好除甲醛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