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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后漏水能找原房东吗(二手房过户后漏水纠纷)

  • 作者: 沈沈妍
  • 发布时间:2023-09-25


房子卖了已过户,漏水还用负责吗

法律分析:不论多久出现这样的情况,只要卖家已在房屋交易之前如实告知房屋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买的二手房子漏水已经过户可以找卖家赔偿吗

1、如果卖家在出售房屋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那么就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质量问题严重,还可以因此解除合同。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出卖人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2、如果是房屋存在隐蔽瑕疵,如并非出卖人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出售一方对此是知晓的,否则出卖人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如果是卖家的责任,那么您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

二手房过户后漏水纠纷

法律主观:

如果卖方在房屋交易前没有告知买方房屋存在瑕疵的,在房屋交易后一年内出现漏水的情况,买方可以选择协商调解的方式。也可以选择诉讼等途径,要求卖方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法律客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已经办好二手房过户漏水卖家需要承担责任吗

已经办好二手房过户漏水,卖家需要承担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3、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