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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农村房屋翻新改造(济南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标准是什么)

  • 作者: 祈章宇
  • 发布时间:2023-08-16


济南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标准是什么

1、建档立卡贫困户修缮加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万元。

2、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3.2万元。

3、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一般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2.5万元。

4、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6万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有哪些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各地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有哪些

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属整体危险(D级)的,可加固的要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才是拆除重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

农村危房改造要求是什么

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济南城市户口是否可以迁回农村

法律分析: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城转非”:1、大学生可申请户口回迁。大学生户口回迁必须是在大学即将结束的最后一年向学校提出申请,并且需要提供个人的毕业证明2、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如果夫妻双方仅有一方的户籍在城镇,且另一方在城镇没有留有其户籍的固定房产,无固定职业;申请回迁时必须要提供个人的无业证明和双方的结婚证明。3、父母有一方在农村者。父母中只要有一方为农村户口,膝下子女没有结婚也没有固定工作,未满18岁可直接将户口迁回;满18岁但未继续读书求学需提供无业证明、未婚证明。4、长期在农村生活但户口已迁出者。如果长期在农村生活,但是户口已经迁出,户口迁回需要提供直属亲人或本人在农村的房屋产权证或承包地使用证明。5、军人。如果户口已经迁出,在入伍期间户口是不会进行挪动,仍在本村;如果是退伍后想将户口迁回,需要提供无业证明。6、已经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原户籍所在地在农村者。这类已经退休或者被现工作单位临时解散、提前下岗的人可以开具相关情况说明的材料申请回迁。这类人如果在村里现在有房屋,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农村,这样可以继续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7、土地被征收,户口已经迁出者。如果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可以与村集体进行沟通,如果村集体允许该人在村集体再次落户,即刻去相关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这种情况回迁户口主要是为了以后方便在村集体购买宅基地建房,因为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在同一村集体进行买卖。由于全国农村地区的改革进度不同,其户籍管理迁移的规定也会有所差异,有些地区甚至已经冻结了户口迁移方面的业户,因此建议大家到所在的户籍管理派出所去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老家潍坊农村,现居济南,村里有一块宅基地,还要盖房子吗

首先,农村有一块宅基地,这个说法有点瑕疵。要知道,农村的宅基地都是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人通过申请审批依法取得的使用权,而不是谁家自己能够拥有的。我国的土地性质为公有制,没有私人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即使祖辈留下来的,现在所有权也归农村集体,农民只有使用权。

农民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期限,如果建有住房,那宅基地的使用期为永久,房屋破旧后可以申请重建。如果申请来宅基地,两年内没有进行建设,那么两年后这块申请的宅基地使用权就会作废,村集体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即使你祖上留下来的宅基地,如果上面没有房屋达到两年以上,你也不再拥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根据此题描述,题主家是潍坊农村,现居济南。那么,在村里还拥有宅基地,那说明户口没有迁出农村,父母在村里申请了宅基地。但是,因为题主可能在济南工作,所有在济南可能购买了楼房,平日居住在济南。因为农民只要符合建房条件,可以免费申请农村的宅基地,这是农村户口的优越性。那么,申请来的宅基地,就必须在两年内开工建设,如果一直不建设,村里再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你可能就永远失去了在村里建房的机会了。

而如果感觉不在村里生活,以后也不打算回农村生活,在农村建个房子是浪费,完全可以将申请来的宅基地转让出去。虽然转让不是买卖,但也没有人会白白转让了宅基地使用权。有人出3万元寻求转让,你完全可以转让出去,毕竟这3万元也是白得的。但要明白一点的是,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以后再没有资格申请宅基地了,申请也不会获得批准。所以,你转让了宅基地使用权,就切断了你以后再回农村生活的退路,这一点你要自己考虑清楚。

说实在的,如果不打算回农村生活,花上几十万在农村建个房屋,确实也是浪费。而题主又说过年或有重大事情回农村住在老房子里,说明父母在农村还有住房,以后回家也有去处,这种情况真没有必要再投资建设住房,只是宅基地申请的权利不要浪费了,能弄来宅基地使用权,完全可以有偿转让出去。当然,如果在济南并没有稳定的工作,只是有楼房,还是尽量保留农村的宅基地,抓紧建上房屋,给自己日后留条退路。最重要的是,你要明白宅基地使用权的政策,如果两个不建房,就可能失去宅基地使用权,所以,建房还是转让宅基地,都要抓紧进行。

2017年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的确立,给农民的利益上一层保障,确保宅基地的乱象被重点整治。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将导致一部分人在宅基地确权的时候,可能会失去原本的房屋所有权,还有一部分人将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赶紧来看看:

这8种情况农民将失去房屋所有权

①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

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③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④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

⑤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时候没有登记的家庭成员。

⑥将户口迁走的人,已经不是本村的成员。

⑦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⑧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如城镇居民)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

这6种宅基地面临回收

①政府征用的情况

在有的特殊情况下,政府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修路、修建筑物的情况。这样的宅基地在政府征用后,自然是会被回收,但政府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

②乱建宅基地、一户多宅的情况

宅基地是的建筑范围是在村集体划分的范围内,而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宅基地是视为非法的,对这种乱建宅基地是会被回收的。根据土地确权的原则,一户中能有一个宅基地,尽管有多的宅基地,但只会对其中一个宅基地进行确权。

③村里五保户遗留的宅基地的情况

村里五保户的宅基地由于没有子女来继承,所以他的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回收。

④被废弃的宅基地的情况

由于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人进到城市打工,导致农村土地的荒废。为了资源的合理回收利用,政府将会回收这一部分的土地,也会对房主进行相应的补偿。

⑤城市户口的居民继承了在农村的宅基地的情况

众所周知,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给城镇户口的居民的。虽然能够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土地不能。等到房屋被毁坏后,村集体将会对宅基地进行回收。

⑥城镇居民违规购买的宅基地的情况

在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的规定下,宅基地不能被交易给非农村居民的人。因此,城镇居民购买的宅基地将会被面临回收。

这4种人将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

1、以前是农村户口,但是之后户口转成了城镇户口后,这类人虽然还在农村生活,但是无法在村里申请宅基地。

2、虽然是农村户口,但是外嫁之后并不属于村集体的成员。这类人也无法在原村申请宅基地,外嫁到另一个村集体后,只能在所属村集体中申请宅基地。

3、农村居民,将自己原先的土地转租或者出手了,最后由于各种原因丧失了土地所有权,如果再次去申请宅基地也无法通过。

4、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确定。如果一户多宅的农民,想要再次申请宅基地,也不会通过。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放流程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

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农村宅基地的4大谣言!别信!

1、继承宅基地不给确权

假的。 2011年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明确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2、出嫁女不能继承宅基地房

谣言。继承权和出嫁以及户口迁移等无关,是法定的权利。《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如果逝者生前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法》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农村宅基地可以随意买卖

谣言。宅基地归集体所有,虽然个人可以转让但是条件颇为严苛。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所以,宅基地可以随意买卖是谣言。不要轻易购买,因为很难被确权,买了也是白买。

4、宅基地不让翻盖了

误解。宅基地不是不能翻盖,而是不能随意私自翻盖。翻盖宅基地是有正规流程的,需要提前申请,并确保自己翻盖之后完全符合宅基地建设标准,待村里批准后,才可以翻建。

如果是私自翻建,到时候新房子不给证,而且有时候申请不容易被批下来所以才会被误认为是不可以翻盖。

咱潍坊老乡都懂了吗?

山东济南商河农村宅基地去哪里申请

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再由村委会上报至镇政府审查,有国土局最终审批发证。

根据《济南市市区村民宅基地审批与建房规划管理实施意见》:

四、村(居)民新建住宅,按以下程序办理规划、用地审批手续:

(一)申请人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建房申请,按照15号文的规定履行审核、讨论和公示程序。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书面申请、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材料、公示图片、建筑方案等资料一并报镇政府。

(二)镇政府受理后,对村(居)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同时,对村(居)民住宅建设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镇政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将书面审查意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所在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三)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的申请宗地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四)区政府批复后,由镇政府会同村(居)民委员会和宅基地申请人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

村(居)民住宅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参考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