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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 作者: 白国超
  • 发布时间:2023-10-22


浦口区现在拆迁什么政策

第一条为保障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舒城县县城规划区建设用地统一征用供应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舒城县县城规划区内因公共利益和实施城市规划征收集体土地,需要拆迁房屋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协同做好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第四条拆迁被征集体土地上的农民集体用房、乡镇村办企业生产经营用房和农民私有房屋及其附属物按本《办法》规定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按有关规定和社会发展适时予以调整。

第五条拆迁安置采取自拆自建的方式进行。被拆迁人需重新安排建设用地的,由所属村民委员会在本村集体土地范围内选址规划,本村集体范围内已没有土地可供选址规划的,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在本乡镇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选址规划。

按照规划要求,被拆迁人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到规划的农村居民点自建。自建的用地程序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按拆迁房屋永久性结构住房建筑面积每月1.5元/m2的标准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足100元的,按100元计算。临时安置时间按实际月份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临时安置房屋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搬家费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

乡镇村办企业停产停业损失和设备搬迁费等,一律按所拆厂房结构补偿标准的30%一次性给予补助。

第七条被征土地上的树木和其他附属物的补偿依据《舒城县县城规划区建设用地统一征用供应实施办法》的规定补偿。

第八条下列房屋和附属物不予补偿:

(一)征地公告发布后抢建的建筑物或附属物;

(二)征地公告发布后抢栽的树木、抢打的水井;

(三)违反殡葬管理规定所立的坟墓:

第九条无有效产权证书的房屋拆迁时,可以其主体房屋按本《办法》补偿标准的80%给予补偿。

对一户多宅的拆迁户,拆除部分房屋后剩余宅基地面积达到160m2以及不属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拆迁户,不予安排宅基地。

第十条被拆迁人确需使用其他集体土地安置的,应当对被用地单位给予补偿。补偿费由负责选址规划的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从被征土地补偿费中事先筹划留足。

第十一条自拆后进入新规划的农村居民点自建的,征地单位按拆迁永久性结构住房建筑面积30元/m2的标准补助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拆迁范围内的五保户由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负责安置;特困户由村民委员会从土地补偿费中补助安置。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及时供地的,征地拆迁事务实施单位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在办理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证据保全公证后实施拆迁:

(一)产权不明确的;

(二)产权争议一时无法解决的;

其他因故确实无力自行拆房的农户,由所在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实施征地拆迁事务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已经达成拆迁协议,被拆迁人在约定期限内拒不拆迁的;

(二)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经县政府协调后,仍然达不成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被拆迁人不向省政府提出裁决申请的;

(三)补偿争议经省政府裁决后,被拆迁人拒不履行的。

实施强制拆迁前,应当办理被拆迁标的保全公证。

实施强制拆迁前,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第十五条征收集体土地时需拆迁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按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干扰、妨碍、抵制拆迁工作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对侵占、挪用拆迁补偿费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原《舒城县县城规划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试行办法》(舒政[2003]4号)同时废止。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导读: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如果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心态,被拆迁人既能改善生活水平、置换或购买的房屋也可以上市交易买卖。但在实践中,这就是个梦想奢望而已,全国普遍现在违法征地、拆迁,无任何手续、补偿也非常不合理的情况下,用其各种手段逼迫被拆迁人签字搬迁。必经征地拆迁已纳入政府行为,其有执法权,而我们老百姓在此类案件中,属于弱势群体,在征地拆迁的进程中有放松警惕的心情,拆迁方会趁虚而入一举攻克,达到其目的。在此,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为了广大被拆迁人能有效维权,如何救济,今天给予老百姓聊一聊:2018年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新规定,莫要错失良机!

一、你所要了解的

针对房屋拆迁程序、手续、补偿方式、如何评估等等诸多问题,法律法规已经有明确的规定。假如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去实施的话,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压根不能降低,更能手头还有富裕钱。然而,拆迁方为了降低拆迁成本,拆迁高效为目的下,拆迁方拿地方政策说事,此政策真的是合法有效的吗?难道能违背法律法规?可以违法上位法?答案是否定的,其目的很明显,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提醒广大的被拆迁人,政策并不代表法律,我们可以要求拆迁方出示相关文件,是否有省政府或者国务院的征地批准文件(有公章),如果拆迁方不给出示或者说我们没有资格看的话,那么,我们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调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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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提醒大家,邮寄要用中国邮政(EMS),底单保存为以后维权做准备,莫要口头提出。

二、你所要清楚的

评估报告的是否客观公正直接影响到我们的补偿额度是否合情合理,然而大多数被拆迁人对于评估程序不是很清楚,单单只看报告单中分项及总额,基本都忽略了评估机构如何选择、房屋评估按照什么方法确定。如何判断其是否合法呢?

1、房屋评估办法。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不同的方式方法决定着房屋的价值,大多数拆迁方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按照成本法计算再乘以折旧系数,严重影响了老百姓的利益。合法吗?当然不。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提醒大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20号,第十二条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也就是说,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在征收之前属于城市规划区内的,补偿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为依据,得到合理补偿。

2、评估程序。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程序步骤如下:

1、选定评估机构(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

2、房屋征收部门委托评估机构(第六条规定);

3、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第九条规定);

4、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5、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第十二条规定);

6、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第十六条规定);

7、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第二十条规定)。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提醒大家,评估机构的选择是很重要的,如果拆迁方制定的评估机构,那么针对房屋评估其意义何在?评估机构听谁的你不清楚吗?有其公平性、公正性、客观性存在吗?

三、你所要明白的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是基于补偿合情合理的情况下,针对自身合法财产的认可。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5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提醒大家,(1)被拆迁人千万不要签空白协议(2)口头承诺如何作为要求的依据?(3)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最低一式二份,其中就有你一份(4)看清协议内容是否违约责任条款。

四、你所要知道的

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补偿方式:产权置换、货币补偿、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相结合。

(1)产权置换:原地回迁不得低于1:1;

(2)货币补偿: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指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农村)。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提醒大家,中国地大物博,因此法律适用于全国各地,根本不能规定拆迁补偿数额,但拆迁补偿是有原则规定的。

法律链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二款规定,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征地拆迁的,要带头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补偿标准。

第三款规定,城镇房屋拆迁,必须严格依法规范进行,必须充分尊重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方面的意愿。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第一款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取消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先补偿后搬迁,禁止采取暴力威胁迫使搬迁。

第二款规定,推动完善政策,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被征地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第三款规定,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要对有关地方政府履行征地拆迁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严格审批征地拆迁项目,认真履行公告、告知、听证等程序,加强管理监督,依法依规进行征地拆迁。

第四款规定,严肃查办案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提醒大家,上述所明示的法律法条的目的在于,让老百姓清楚明白法律如何规定,这些法律法规也是在法院庭审过程中,我们起诉的依据、保障、后盾。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舒城县拆迁补偿标准

县城区含杭埠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以经合法性认定的正房面积计算按照每平方米八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临时安置费以认定的现有人口计算,由原来的220元/月/人调整到每人每月二百六十元;县城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以经合法性认定的正房面积计算,均为每月每平方米八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