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损失如何协商赔偿(房屋装修质量问题赔偿如何解决)
- 作者: 祈晋泓
- 发布时间:2023-10-29
装修损失赔偿原则
装修损失赔偿原则
1、看装修合同是否对违约责任有过约定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同样的,《合同法》百一十四条款也有相同规定。
2、若装修合同中未对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额约定计算方法,则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百一十二条款:"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及《合同法》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规定,业主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根据实际的装修损失做出赔偿。
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成,可委托相关评估机构来评估,然后由装修公司按照评估的价值与合同中所约定价款的差值进行赔偿。
装修未按期完工如何赔偿
1、通过网络或者电话进行催促。先催促施工的装修进度,保留相关的截图或者录音,作为后续索赔的重要材料。
2、寻找施工的相关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协商。
3、根据已经签订好的合同内容扣除部分比例的费用。明确划分事件的过错方,通过合同内容明确其法律效益。
4、申请法律援助。依法通过法律的正当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施工方拖延工期的问题,此时第一步我们保留的截图、录音材料就会派上用场了。
5、进行投诉,寻找相关的维权部门进行合理的投诉,比如消费者协会,或者拨打热线。
装修合同逾期完工,可以要求其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当事人就违约责任约定了相关条款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但赔偿额不得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装修合同违约如何起诉
装修合同违约起诉可以携带身份证、装修合同、起诉状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送达开庭公告,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证据资料到庭参加。
装修逾期多久算终止合同
一般都不算终止合同,装修延期严重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另请施工队进行装修
当甲乙双方产生矛盾后,要根据合同文本共同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友好地协商解决。如乙方处理不当或拒绝处理,甲方可向行业协会或有关管理部门反映,请他们出面与施工方或材料供应商进行交涉,给予解决。倘使再不能解决,那末甲方可继续向工商仲裁部门或法院投诉。交涉投诉时要注意:
第一,委托方的投诉要做好取证工作。证据非常重要,空说无凭,一定要掌握证据。
第二,必须在行业协会派员或监理人员协助下以事实为根据与施工方或材料供应商进行协商解决。确为价格偏差者则应合理退赔,如属工程质量问题,施工方应无条件返修。如为材质问题,材料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给换货或经济赔偿。在装修房子的时候,当事人双方肯定都是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然后才会在合意的情况下,签订装修合同。此时,如果不幸产生纠纷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由双方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装修质量问题如何索赔
购房合同有约定的,一般按照约定索取赔偿。发现质量问题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索赔,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约定实际损失的数额,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通过法院起诉开发商。当事人可以要求保修房屋,赔偿损失,还可以要求退房,退房一般需要提供权威房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来做评估标准。
但实践中,因质量问题而退房的条件不易达成,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时,才可以要求进行退房处理。另外,如确因质量问题而需要退房的,一般需要提供权威房屋质量检测机构的专业检测报告,以做评估标准。
此外,在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之后,在索赔的过程中,就会影响到装修的进度,此时买受人的损失极大。买受人可以就延误工期的损失向开发商一并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房屋装修质量问题赔偿如何解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效果不达标等等。(三)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对上述三种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分别赋予购房人和开发商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此,不同质量问题的正确处理方式可概括如下:(一)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过高,买受人一般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二)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当然如果买受人认为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更为合算时,也可选择要求修复。(三)对于其他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当然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二、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投诉(一)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已经成了一个普遍的现象。许多居民对类似住房出现的问题,不知道该如何投诉,如何解决,往往是一出现问题就找物业,而物业部门又因无力解决或其它一些原因把问题移交给别的部门,使问题拖而不决。在这里提醒购房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先找开发商协商,弄清楚问题的性质,再来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必要时可以请律师协助解决,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