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原址原地重建申请(旧房重建申请书范文)
- 作者: 彭森
- 发布时间:2023-10-25
农村老房子原地重建要什么手续
盖房子在农村是件大事,老房子也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条款重建才行,首先要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带上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接下来要去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建好房子之后,再带着这些手续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就完成老房子重建的手续。
在农村在自己的原有宅基地上翻盖房子也是需要经过审批才能进行的,有的人可能觉得这又不是盖新房子,这就牵扯到国家的法律法规,还真不是你想建就建的。所以大家还是要先了解清楚,办完重建的审批手续再翻盖房子不迟。
1、宅基地房子重建的法律法规
很多人都有一个想法误区,觉得宅基地是自己家的,房子老旧了需要重建是自己的事,其实这里牵扯到一个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市有关村民建筑的各项规定,有些老房子是不符合翻建规定,那么就会被禁止翻建。像不是本村的户口,村里已经规划过了,或者在耕地、道路两边翻建的房子可能定是会被拆除的。
2、翻建房子的资格
现在很多农村的的孩子都进入了城市,像上大学,工作这些情况越来越多,他们的户口有些已经迁出,或者变更为城镇户口,家里的老房子是父母遗留的,这种情况想要重建基本是不可能的,即使房屋没人住已经成为危房或者直接坍塌了,村委会就直接收回使用权了。
3、自行翻盖旧房的后果
以前农村建房或者翻盖旧房都是很随意的事,有些人没有经过审批就私自建房,但是现在国家对农村土地使用管控是非常严格的,私自占用耕地建房不仅要办理建设用地变更手续,还必须获得乡镇部门同意,审批通过之后才可以建房,而且在建房翻新的过程中,村民也必须按照当地的标准和申请的面积建造,如果有任何违规都会被禁止继续施工,拆除之后按规定盖房才行。
总之,想要重建老房子不是件简单的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审批通过才能重建房屋,如果有有建房的计划,一定要先了解建房政策,避免建好的房子被拆除。
老房子原地重建的规定
法律分析:
首先需要到土地所办理住建产权相关登记,并说明具体想要重建的理由,得到部门同意之后才可以重建。目前农村的宅基地都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只要是在原有的宅基地上搭建的房屋,都需要根据正规的流程办理审批手续,避免日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合法重建的房屋,进行房屋所有权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房屋重建的登记申请书。
2、申请房屋重建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证明书及集体土地建设的使用权证明。
4、申请房屋重建时登记的房屋符合城乡规划证明。
5、房屋重建房屋的测绘报告以及原住房的平面图纸。
6、房屋重建其他需要的材料。
7、村民在申请住房所有权的初始登记时,还需提供申请者本人的住房所在地的集体组织成员的经济证明。
8、农村的居民在集体组织经济的所有申请房屋权初始登记时,还需提供由村民召开会议的同意书或由居民进行会议的授权,以及经过居民代表之间同意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
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
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从土地的使用上来说,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土地权利。
其土地使用权人具有严格的范围限制,仅限于农民集体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而且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也有严格的限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和条件使用。
衍生问题:
老房子原地重建面积上有什么规定?
1、新建住宅是需要符合当地的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的,一般是以户来核准的。通常情况下,无论是重新申请宅基地,还是在老房子原址上重建,都是要符合目前的宅基地用地标准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旧房拆除重建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旧房子重建,需要办理规划和建设手续。先写出申请,然后找规划部门进行审批,取得规划手续后,现办理施工建设手续,然后就可以开工建设了。完工后,就可以办理房产登记变更手续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四十八条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修改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旧房重建申请书范文
旧房重建申请书需要写明行自我介绍,然后写明旧房的住址和情况,写明旧房重建的原因,给出建房的方案,提出重新建房的请求,请求的时间和请求人所在的地区等内容。
【法律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四条
危改房建筑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寝居、食寝和洁污等功能分区,设置独用卧室、独用厨房和独用厕所;
2、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
3、室内净高不小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小于2.10米且其面积不超过房屋总面积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