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环里平房腾退最新消息(北京二环里的平房还要继续腾退吗)
- 作者: 楚维炜
- 发布时间:2023-10-27
北京二环里房屋大腾退包括私房吗
包括。北京市的腾退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居住在北京市内的有保护意义的平房区和四合院,这部分房子主要集中在北京市的二环以内,包含部分个人私房。北京,简称“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四个中央直辖市之一,全国第二大城市。
北京一胡同腾退补偿九万八一平,如果是你,你会同意吗
想必大多数人都不太愿意。为何这样说?
一、价钱偏低
放之与全国的一般房价对比,听起来,腾退每平方补偿九万八,的确是个挺诱惑人的价格。
但是,若地处于北京,尤其是地处于北京中心区来说,这个价格就实在是不值一提。
根据报道,这次腾退的胡同是北京西城区大栅栏观音寺片区。这里距天安门只有几步远,相当于处在了北京的中央地带,可以说是真正的寸土寸金的地方。所以,要说每平方补偿九万八,价格确实挺低。
二、即便领到钱了也很难在北京重新买上房
在老北京胡同里生活的人们,虽然大多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但是即便如此,他们也很少有像地主、富豪一般,过着富裕美好生活的。其实,在胡同里生活的人们,没有想象中的光鲜亮丽,他们不少是几代人挤在一个狭窄、破旧的胡同里生活。由于房子本身不大,要说想靠拿这点拆迁费来“发家致富”的话,几乎不太可能,换不到几个铜板。
再者北京房价极高,若真正搬迁出来,重新在北京买房,可能连五环之外的房子都很难买到。
而明明是北京人,在北京连房都买不到,这说出去肯定被当成笑话。北京人那么爱面子,哪里肯放下这脸面尊严。
再者,若说跑到其他的省份买房子,也不太合适,毕竟籍贯在北京。北京人最为之骄傲的一件事,那就是自己是北京人了,跑到其他地方去生活,身上自带的北京人那种“荣誉感”仿佛就突然丢掉了。这又哪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呢?
三、根在老北京胡同里,精神灵魂的寄托
北京的老胡同,是北京的一大文化特色,更是许多北京人的精神家园。
在那样一个繁花似锦的帝都城市里,古老、朴素的每一条胡同,都有着自己的故事。
那里的每一条幽深的小巷,每一砖一瓦,都充满了人间烟火味,人文气息。
如夕阳西下.一抹抹柔和的阳光,温暖地洒在胡同里。那晒太阳、下棋的老大爷,追逐打闹的孩子,由远到近、又由近到远的各种吆喝声……无不诉说着人间的烟火故事。
胡同外是繁华喧闹的现代都市社会,胡同里是悠然慢格调的生活。岁月悠悠,巷道悠长,老胡同见证了北京的繁华,也承载了无数人的乡愁。
住在老胡同里的人,几乎都是世世代代生在那里,长在那里的人。他们所居住的房子,也大多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对他们来说,那就是无价之宝。
对他们来说,老胡同就是他们的脉络根基,是他们文化和历史的传承,是精神家园的寄托。
所以,让他们搬离从小到大都生活的地方,恐怕很难做到。一旦离开,就真的再无落脚之地,再无安身立命之处,再无“根”了。
当然,凡事都有两面性。有人不愿意搬,肯定也有人选择搬出去,原因前面大体上已经提过。
不愿搬离的原因:
首先,北京老胡同,其实一直存在老旧化问题。年代已久的房子,通常都带有不少问题。如房屋漏水、墙体开裂等等。虽然有人居住,就会得到修缮处理,但是一些老毛病问题,很难做到“根治”。这些破旧的房屋,在经历常年的风吹雨打,日晒雨淋之后,就容易变成危房。
其次,胡同生活空间比较狭小,人口密度比较大。加上各种车辆的违规停放,社区的垃圾及各类杂物随意堆放,让本来狭窄的胡同更加显得拥挤不堪。
再次,老胡同的环境往往也令人堪忧,如缺乏现代基础设施,各种脏乱差问题等。
由此种种原因,权衡考虑,一些人就会选择搬离出去。
其实,现在住在老胡同里的,一般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因为他们早已习惯了胡同生活,搬离出去反而更显不适。而一些年轻人,则往往会选择去更开放性的环境生活,因为发展机会更多。
小结
不过,不管怎么样,读书君认为,对于那些从小生在胡同,长在胡同的人来说,胡同早已成为了他们灵魂记忆的一部分,且已经深深融进了骨子里。他们不管走到哪里,肯定会惦记着那份独特的家的味道。所以,若非不得已,一般都不会选择搬离“故土”,除非家里连老人都不在了(没人守着的破旧的房子,缺了烟火味的房子,看多了也容易触景伤情),又或者是因为种种原因,才会选择放弃真正的“故土”。
你觉得呢?
北京二环里的平房还要继续腾退吗
北京二环里的平房还要继续腾退吗?应该是继续腾退的,具体的安排可以去街道办事处咨询,或者查询住建委相关网站信息。
北京二环内平方腾退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包括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