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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围墙审批需要什么手续(建围墙需要审批手续)

  • 作者: 向宏忠
  • 发布时间:2023-10-24


农村建围墙要审批吗

农村建围墙一般不需要审批。

【法律分析】

农村建围墙一般不需要审批,只要不影响到邻居街坊的合法权利即可。公民行使自己合法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利。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农民在自家宅基地内建围墙一般是不需要审批的,只要不影响到邻居街坊的合法权利即可,宅基地范围就是给农户建造房屋等永久性建筑的。宪法规定,公民行使自己合法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利。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所以,在自家宅基地内建围墙是不需要审核的。在农村其他地方建围墙需要经过申请,农村围墙必须在合法的(被批准)建筑区域红线之内。建围墙属于在土地内构造永久性建筑的行为,因此必须经过申请和批准。比_说农村的自留地建围墙就不行,自留地是给农户耕种的,只能用其它方法打围。其它农田就更不行了,必须经过申请和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建围墙需要审批手续

法律分析:在农村建围墙要不要审批,主要看农民把围墙建在什么地方。随便乱建围墙肯定是不行的,一般来说,农村建围墙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在自家宅基地内建围墙

农民在自家宅基地内建围墙一般是不需要审批的,只要不影响到邻居街坊的合法权利即可,宅基地范围就是给农户建造房屋等永久性建筑的。宪法规定,公民行使自己合法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利。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所以,在自家宅基地内建围墙是不需要审核的。

2、在农村其他地方建围墙。

在农村其他地方建围墙需要经过申请,农村围墙必须在合法的(被批准)建筑区域红线之内。建围墙属于在土地内构造永久性建筑的行为,因此必须经过申请和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第三十三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具体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禁止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农村建围墙需要审批吗

农村建围墙一般不需要审批,但应当互相协作兼顾利益,同时不得损害相邻他人的合法权利;城市建围墙需要审批,到规划局进行审批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建立。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改建:是指在原有的基础上改造建设。如将一建筑物变为另一建筑物,可以指改变外形、特点、性质或作用。

二、重建:是指建筑损毁或拆除后,重新建造。

三、改建、重建,在履行法律手续上,原则上是一样的。住宅所有权人在原址上申请改建、重建的,原则上不能改变原建筑使用性质,不能突破原建筑基底,不能扩大原建筑面积,不能增加原建筑高度,还要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其他条件。如设计方案还需考虑改建或重建的建筑与周边环境协调,原有的技术标准和日照要求不能降低。涉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法定审批权限的,还应当附具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涉及利害关系人利益的,还应当征求这些相邻关系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农村宅基地建围墙需要审批吗

法律主观:

国家对农村在基地的围墙高度没有具体的规定,各省市可能会有相关的管理条例,建议与当地村委会或者乡镇国土资源所咨询。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一、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二、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三、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四、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五、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六、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七、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