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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房屋最新政策(美国家庭第一套房与多套房的政策介绍)

  • 作者: 彭洲江
  • 发布时间:2023-10-27


美国房子是永久产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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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的人们的喜欢的在海外投资房产,尤其是北美地区的房子更是成为许多人们的首选,导致美国的房地产市场变得相当火爆,那么美国房子是永久产权吗吗,下面本文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吧。

美国房子是永久产权吗

美国房子产权为永久产权,但美国房屋的产权持有是有一定的成本的,美国房屋每年都需要缴纳一定的房产税、物业费、遗产税等,美国不同的州对房产税的标准与额度都不一样,而且房屋的评估价值越高,遗产税就越大,因此美国人相当于用高额的房产税和遗产税来确养房屋永久使用权。

海外买房注意事项

1、切勿经验主义

我们在海外买房投资时,不能照搬照套国内的购房经验,这样很容易会让你的房屋投资打水漂,我们在海外买房时不能盲目跟风,需要考虑的当地的经济政策、房屋走势、二手房销售走势等多方因素。

2、对当地的政策需要了如指掌

我们在海外买房时,需要对当地的政策需要了如指掌,如果对当地政策不够了解的话,较容易出现本计算失误等情况,特色是在税收方面,海外的税收通常较多而且复杂,只有了解相关政策,才让自己心里更加有底。

3、充分利用银行贷款

许多欧美国家,在房屋贷款方面的政策比国内更具有一定优势,但不同的国家在房屋贷款的审批条件、贷款比例、利息上是不相同的,同时不同银行之间也存在着一定差异,因此我们需要花大量的时间来研究银行贷款。

以上就是关于美国房子是永久产权吗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给大家对美国房屋政策有一定了解,让大家合理的进行房屋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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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住房政策

近些年来,我国的房地产产业快速的发展,国家也逐步的建立起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是一个国家保持稳定的基本因素之一,在这方面我们也可以借鉴美国的一些成功的经验。在美国,住房保障制度主要有四大特色,我们可以参考学习,接下来小编就具体的介绍一下。

法制化

一个国家的法制化是进步的表现、是稳定的根本。在住房方面同样如此,一个健全的法制体系,可以保证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在美国,住房保障方面最具特色的,就是通过立法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实施。美国的联邦政府先后通过了《住房法》、《城市重建法》、《联邦住宅法》、《住房与城市发展法》、《住房与社区开发法》等法律法规,在住房的贷款、住房保险、房租补贴等等方面都做了系统的规范,从根本上保证了房市的安全运转。

提供低价公共住房

在美国,每个城市都会有一片或几片公共住房区,这些公共住房是政府为那些收入较低的人提供的。低收入者只要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入住,他们只需支付占家庭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的佣金,超过的部分由政府支付。这就在根本上保证了人人有房住,人人住的起来。在后来又不断的完善这一政策,把它推广使用。在退休老人和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收入百分之八十的人群,都可以享受这一待遇。这对于我们,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加快住房的私有化

美国在2001年的时候,住房自有率就已经达到了百分之七十。美国有法案以帮助低收入者成为房主作为目标,并禁止在买房、租房等方面存在种族歧视。为了全国的低收入者都有房可住,政府还采取了多种税收减免措施,例如减免所得税和财产税等等。据不完全的统计,美国政府已经为3400万的居民提供了按揭贷款,还是保持自行运作资金,为美国的住房自有率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实施住房保障和金融政策

在美国,政府一直有措施,采取多种财政措施以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政府提供低利息贷款,还鼓励商业投资低收入人群的公寓住宅,这些住在主要提供给城市重建或者政府公共计划而失去家园的人群。

对于美国的住房保障政策,我们有很多是值得学习的,但我们也得结合我们自己的实际,稳步健康的发展。

美国买房有什么政策

◆中国人能否购买美国房地产?身份和实际购房操作有什么限制?

答:购买美国房地产,总体上讲,对购买者并没有居民或公民的身份要求,也没有签证方面的特别规定。

◆在美国可以买那一种类型的物业?

答:美国各州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但绝大部分州不限制外国人(公司)购买一般的居住和商业性房地产,比如东西海岸主要的:加州、佛州、纽约州等等。少数州如新墨西哥、俄克拉何马州等要求只有公民或居民身份才能购买当地的居住和商业性房地产,大多数州对农业、矿产等战略用地有所限制。

◆在美国可以买多少房产?

答:部分州对于土地拥有数量有限制,但是一般是不允许拥有上百或者上千英亩,因此一般的商业或居住的购买完全不受其影响。

◆美国房地产购买流程是怎样的?

答:美国房地产市场有近百年的历史,有着非常成熟、流畅和安全的交易流程。大致步骤如下:

l签署购买合同并交付定金至托管账户

l房屋检验及贷款

l美国产权公司介入进行产权调查与保险

l买方支付余款并交割过户

l美国政府登记备案

l从签署合同到过户完成一般在30天左右,登记备案通常需要4周左右。

◆美国的产权公司是什么,在交易中起到什么作用?

答:产权公司是辅助交易的中立第三方,它参与交易的整个流程并提供以下服务:

1)产权调查——明确房地产的产权所有人、是否存在抵押情况或是其他交易上的限制;

2)产权保险——当产权出现纠纷时负责经济赔偿;

3)资金监管账户——负责交易资金的监管直至完成产权转移;

4)产权登记——到政府部门进行产权登记。

◆购置美国房产的交易费用通常有哪些?

答:交易成本主要有:

a)必要费用:共计0.5%-1%左右

l产权保险费 0.5%~0.6%

l交易税 0-0.25%(多数情况下卖方承担,有些情况下和卖方协商分摊)

l律师费$300~600

l政府登记费$75

l产权调查及产权承诺书$300~500

b)可选费用:按贷款额度会产生1-2%的费用,其他检测估价费用总计约800美金

l土地勘察费$100~$300

l房屋检验费$300

l房屋估价费$300

l贷款费用 1%~2%

c)预付费用:按实际交割过户日期会产生一般会产生1-3%的预付费用

l房地产税 0.8%~3%

l物业管理费$300~500/月

l物业保险费(一般涵盖在物业费中)$10~20/月

按具体情况过户费用为房价的1%至4%,AWG代理项目一般来讲都向开发商争取了特别优惠,投资者无需承担过户费用而由开发商支付。

◆购置美国房产后,还需要支付其他费用吗?

答:您需要每月支付物业管理费、财产保险费以及房地产税;总计为房价的2%至3%;由于没有或者很少的物业费及保险费,土地的持有成本相对房屋更低。

◆什么是美国的房产税(Property Tax)?

答:房产税是房产屋主每年向当地市政府交纳的税种。房地产税是从价税,占房产价值的1-3%。按年计,按地方规定年度或半年,月度缴纳。房地产税主要用于社区和市政建设、教育公益经费及其它政府办公支出

美国家庭第一套房与多套房的政策介绍

自20世纪30年代始,为从经济危机中复苏,美国政府开始介入居民住宅问题,至今出台并修订了多套法案及住宅计划,重点针对中低层收入家庭。具体修订计划,86整理如下:

一、首要住宅概念---美国家庭第一套、多套住房概念及区别对待政策。

在美国,如果纳税人拥有超过一套以上的住宅,则有一个首要住宅概念,即每个已婚家庭或单身个人的基本住宅,它是区别于其他住宅(如投资出租房,度假公寓等)的。

根据美国税务局IRS的税务法令对首要住宅的定义,如果纳税人同时拥有两套住宅,他居住时间相对较长的那套住宅为其首要住宅。政府允许购房者在纳税时将用于首要住宅贷款的利息从收入中减除,这相当于给了购房者一个很大的折扣,且首要住宅的贷款利率最低。

此外,如果纳税人要出售其住宅,则要被征收联邦资本增值税(Capital gain tax),但如果被出售的是首要住宅,且户主在近五年内于该住宅居住至少两年以上,卖房利润个人低于25万美元,夫妻低于50万美元部分无需交纳资本增值税。

但仅有首要住宅可以享受这一优惠,其他住宅如投资出租房等则需申报资本增值税。

当纳税人申报其首要住宅之后,美国税务局将会定时检查纳税人的电话记录、账单支付、纳税人是否有在住宅区行使其公民投票权等一系列可以显示纳税人是否在该住宅常住的情况。因此,纳税人很难谎报其首要住宅状况。

二、美国住房保障制度----“人人拥有居住机会”“提供人民买得起的房子”

自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以来,针对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美国政府一直在逐步调整和完善其住房政策。

1、对低收入阶层的住房补助

联邦政府将专向资金拨给公共住房管理部门,以两种方式对低收入基层进行住房补助。一是为低收入家庭建造并提供廉价的政府公寓,二是租金补贴。

1949年联邦政府修订了《国民住宅法》(National Housing Act),成立了城市改建局(Urban Redevelopment Agency),授权其对老城区和破旧住宅进行拆除并出售给私人机构重新开发,并计划建造大量公共住宅,但实施情况并不理想。

1965年美国通过《城市与住房发展法》(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 Act of1965)成立与内阁同级的住房与城市发展部(HUD,Housingand Urban Development Department),该部门负责美国多数住房计划至今。同年通过的“租金增补”计划,规定将低收入家庭住房支出占其收入的比例限于20%,其余租金由政府补助。

1974年出台的美国住宅法第8条款,替代了原先的《1937年美国住宅法》第235条和236条,明确为低收入阶层的租金提供信用担保,并在八十年代对第8条款进行修订,将低收入阶层承担租金占收入的比例逐步提到25%、30%。

当低收入者或退休老人看中符合政府规定的住房时,则可约定房主同去美国住房金融局(FHFA, FederalHousing Finance Agency)签订租赁合同。

2、居民住宅自有化

1986年,美国通过《税务改革法案》,规定住房抵押贷款和消费贷款的利息可以自税收中抵消。这些法规使住房抵押贷款市场迅猛发展。

1990年,布什政府出台《国民可承担住宅法案》,将住宅自有化作为主要战略,实施“HOPE计划”,即“人人拥有居住机会计划”,把公屋出售,并将一些社会服务与住房问题相融合,将居民住宅自有化定为主要战略。

美国政府采取建立住宅抵押贷款制度和担保制度鼓励私人建房、购房,除房贷利息抵消个人所得税之外,还有其他优惠的房产税收政策,如房产税减免、住房出售所得资本收益减免、上文提到的面向首次购房者的低利率贷款、首要住宅资产增值税减免等。

美国住房政策倡导“买得起的住房”理念(Affordable Housing),根据联邦国民抵押协会的按揭标准,国民按揭贷款应遵循28/36原则,即用于供房的贷款不应超过家庭月收入28%,而包括供车、学生贷款、信用卡等在内的全部贷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月收入的36%。

如果超过此限,则可被认为是住房负担过重。根据美国人口统计局2007年的调查,虽有38%的住户负担超出每月总收入30%以上的按揭房贷,但中等收入的美国家庭都是买得起房的。而且,由于美国的社会保障健全,使得民众有多余资金进行其他消费。

3、哪些人购买第二套以上房屋比较多

据调查,2015年全美度假屋售出情况比2014年增加57%,共售出130万栋度假屋。调查发现,大多数买主是上次婴儿潮出生的那一代人,他们在1946年至1964年间出生,已逐渐走进退休期,成为购买度假屋的主力,为将来退休作准备。把自己现有的房产重新贷款,取得更低利率的条件,可减少每月付款或者再多贷一些净值出来购买另一套房产。

什么样的第二套房产最具投资价值呢?

第一、房租收入比每月付贷款高;

第二、房屋的地点环境良好,这样风险最小。

总结起来,美国对住房问题及市场的管理,最基本的特点是依法管理,通过持续不断的立法,以越来越严密的法律体系与制度进行管理。

其中最重要的,是立法宗旨与管理理念,真正以民众安居的实现为本,而非把住房当成拉动经济的机会主义工具,更非把住房变成从民众手里进行财富转移与盘剥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