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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区农村房屋改造翻新(农村房屋翻新需要什么手续)

  • 作者: 周凤蕊
  • 发布时间:2023-10-21


农村房屋翻新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老房翻新,根据不同情况需要的手续有:

一、证件齐全,若老房房产证及土地证较为全面,只需拍照填写改造证书,到行政审批大厅报建即可;

二、没有房产证,若无房产证,但土地证归属权较明确,也只需对房屋拍照,再去报建即可;

三、证件不全,无房产证且土地证归属权不明确,则需要土地部门先进行土地证的鉴定,然后才可去申请报建。

1、证件齐全

如果农村老房的房产证以及土地证件都是比较齐全的,想要进行翻新的话是比较简单的,首先房主先要给老房拍下一些照片,然后将申请改造的一些证书先填写好,接下来拿着老房的照片,房产证以及土地证等各项的材料证件,然后去当地的行政审批大厅当中,找到相应的窗口进行房屋翻新的报建申请即可。

2、没有房产证

如果农村老房没有房产证,但是老房的土地证上面,房屋的土地归属权是较为明确的,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先给老房拍一张照片,接下来将申请改造的证书填写完毕,然后拿着土地证以及老房的照片到当地的行政审批大厅中,找到相应的窗口进行房屋翻新的报建申请即可。

3、证件不全

如果农村老房不具备房产证,并且土地证上面房屋的归属权,也不是特别明确,这种情况下想要进行翻新,就需要当地的土地部门对老房的土地证进行专业的鉴定,确保鉴定无误之后,房主才可以将改造申请进行填写,并且需要将老房的照片拍摄,拿着相关的一些证明以及老房的照片,到当地的行政审批大厅找相应窗口,进行房屋翻新报建申请。

拓展资料农村这4类人是不可以翻新翻建房屋的:

一,退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

在90年代,很多户口迁出农村但农村依然保留着居住的房子,这房子依然是可以保留使用的,但不能翻新翻建。城镇户口继承父母房屋的,也不可以对房屋翻建。

二,房屋权属不清的人

农村孩子兄弟姐妹多,老一辈流传下来的老房子是兄弟姐妹共同享有使用的,当中的任何个人私自翻新翻建闹成纠纷的,不符合翻新翻建条件。

三,一户多宅的人

由于旧房子很多属于“一户一宅”政策实施前建造,有一户多宅的现象,后面这些房子在确权登记时都无条件予以确权,但是,如果超过一户一宅的老宅基地房子,后面就只能居住,不能翻建,待房子坍塌后,宅基地会被收归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农村老房子改造翻新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老房子如果是在原地址上进行翻新、重建等,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危房鉴定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等有关的材料。如果是农村老房子原址重建的房屋层次需结合村庄规划以及四邻共同协议内容。

农村老宅翻新、重建的审批面积需要结合当地村庄规划内容,在原宅基地范围内,每户房屋准予重建的占地面积以当地宅基地面积规定为准。当地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对该户申请建房条件进行审查,无异议的公示不少于5日,材料整理齐全后报镇。

镇收村报来的建房申请后安排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办和相关人员联合审查,镇政府根据联审结果进行审批,通过审批的方可动工扒去旧房按审批标准进行建设。

翻建需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乡村规划许可证等,这些证要先向村委提出申请,然后乡镇再上报给县级相关部门审批。在用地规模、位置、界限等方面的确定,拿到这个证后还要按照证书的要求才能开始建房。

农村老宅翻建有补助吗?

有补助,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老宅翻建补助只针对几类特殊人群。

第一类:危房改造户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以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这部分人群为主。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主要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而危房改造补助的多少主要是根据各地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没有统一标准,一般不会超过两万一户。

第二类:改造老宅发展乡村产业的人

据了解在2019年的时候,国家就出台了《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所以农村对农村闲置老宅进行翻建改造之后,利用到乡村产业发展之中,也能够获得补贴。

农村老宅哪些情况下不能翻建?

1、不符合一户一宅

现在国家对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非常严格,如果并不符合现在实行的一户一宅原则,那就不能翻建。

2、权属关系不明确

农村老宅翻建是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的,如果权属关系不明确,与四邻有纠纷的也不能翻建。

3、老宅闲置、倒塌很久

如果你的老宅已经坍塌,宅基地空闲太久,在最近的土地确权中被国土部门划为基本农田的,也不能翻建。

4、面积超过当地规定

如果老宅基地的面积如果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不能直接翻建。

5、老宅所占地属于违规建筑

以前的农村就存在不少这样的房子,那个时候盖房没有现在要求这么严格,很多农村朋友都把房子建在了并不是宅基地的地块上,严格来说可能属于违规建筑。这其中可能还有不少历史遗留的问题。因此这类旧房子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进行老宅翻建的。

综上就是有关农村老宅翻建的一些常见情况和条件介绍,如果大家想要重新翻建自己的房子,这方面的消息就要多多了解一下,别到时候,老宅变成了违章建筑,搞不好还要拆除。目前各地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高度等都是有一定标准的,因此老宅都不能进行随便进行翻建,必须要通过审批手续。另外,满足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朋友也可以去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申请相应的补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农村旧房翻新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旧房翻新需要的手续如下:

1、一般情况下土地证、房产证齐全,首先要给老房拍照,并且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房产证、土地证、老房照片),最后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

2、遇到没有房产证的情况,如土地证上的四邻清楚,首先要给老房拍照,然后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老房照片、土地证)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

3、特俗的情况如果没有房产证,并且土地证上的四邻不清的(四邻均为本主外墙根),就需要土地部门对土地证进行专业的认定后,报建人再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老房照片、土地证),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三条

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山东省潍坊市对农村旧房翻新有什么政策

具体可以查看

【2010山东拆迁补偿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类似条款是:

第二十八条被拆迁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该房屋面积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对被拆迁人进行货币补偿或者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内增加面积所需的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的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或者计租表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计租表但建设手续合法的房屋,或者计租表上只载明使用面积的房屋,其建筑面积以批准建设文件载明的建筑面积或者以房地产测绘机构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三十条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二)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房屋建筑设计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产权清晰。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应当是新建房屋;提供其他房屋的,应当经被拆迁人同意。

第三十一条被拆迁房屋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地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对拆迁范围的要求和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质确定。

拆迁住宅房屋,拆迁范围用于住宅房屋建设,被拆迁人要求就地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且按照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能够满足被拆迁人房屋产权调换安置要求的,拆迁人应当就地安置。

拆迁住宅房屋,拆迁范围用于社会公益性项目或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行异地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