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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装修复工的最新通告北京(北京住建委:疫情等级下调后,全面放开住宅小区室内装修活动)

  • 作者: 沈泽衍
  • 发布时间:2023-10-11


邯郸广平县关于沿街商户有序复工复业的通告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决定自5月16日8时起,继续对重点民生服务保障类沿街商户复工复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民生服务保障类沿街商户有序复工复业

有序对超市、粮油菜店、药店、蛋糕店、副食店以及小区内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便利店,农用物资店,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错峰限流的基础上,有序恢复正常营业。上述有序恢复营业的场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三件套”、随时进行手消、保持社交距离“三戴一消一保持”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置。

其他商户和门店具体复工复业时间另行通知。

二、限时错峰要求

各小区、家属院、城中村,实行一户一天一人进出购买生活必需品。各小区、家属院由住建局牵头制作出入证,包联单位具体负责。城中村由广平镇牵头制作出入证。

超市实行错峰、限流措施。每天晚7:00前超市关门停业。核酸采集期间,所有门店停业。大型超市安装闸机,设定场内人数限额,1000平方米限50人、500-1000平方米限30人、200-500平方米限20人、小型超市严防聚集。

三、复工复业程序

由沿街商户向包联单位申请填写《广平县沿街商户复工复业申请备案表》,包联单位按要求审验,严格落实“三件套”、随时进行手消、保持社交距离“三戴一消一保持”措施。

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区域分工进行抽查复验,经验收合格后,签订疫情常态化承诺书,有序复工复业。同时成立流动监督检查队伍,实行动态监管。

四、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本着对自己、对家人、对邻居、对亲朋好友、对社会负责的精神,强化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防疫政策,不聚集、不扎堆,正确配戴口罩,积极配合公共场所测温验码、信息登记等防疫措施;坚持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附近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五、各镇参照执行

合肥最新通告明确房地产等建设工程3月9日复工!

受疫情影响,各行业的复工都有延期,今日合肥发布了《关于有序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复业的通告(第10号)》,对企业复工时间作出安排。

关于有序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复业的通告(第10号)

为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业工作,切实保障企业稳健运行和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复工复业时间安排

按照《合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5号)规定,除涉及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外,市内其他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企业复工复业必须把握分期、分批、有序总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调度、科学制定复工复业计划,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有序组织复工复业。企业复工复业时间安排如下:

(一)工业、建筑业企业。

1.工业企业。2月10日,本地员工为主、本地产业链配套完备的工业企业。2月17日,来自疫区员工少、本地产业链配套较为完备的工业企业。2月24日,其它工业企业。

2.建筑业企业。2月24日,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等)。3月2日,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设工程)。3月9日,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

(二)服务业企业。

1.2月10日,三星级以上(含三星)星级旅游饭店。2月17日,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2月24日,科技服务业企业。

2.暂缓复工复业的服务业企业:经营性客运行业,百货商场(不含超市卖场)、餐饮行业(不含送餐外供连锁性餐饮企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售楼现场、房产经纪机构门店、房产估价机构经营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娱乐场所、演出场所、影院、剧场等文化娱乐场所,实体书店,城市阅读空间、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馆,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行业以及经营单位。

二、复工复业条件

企业复工复业时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后,有序复工复业。

1.疫情防控机制到位。企业应制定复工复业及疫情防控方案,复工复业方案应包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企业在复工复业前,应先行建立企业疫情防控管理体系,责任到人,人员到岗,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员工排查管理到位。复工复业前,企业要做好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及仍在医学观察期内的员工,暂不返岗;对有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省内其他各市返肥的员工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对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员工立即隔离并送医救治,第一时间向所在地街道(乡镇)、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企业要全面掌握外市返岗员工返程时间,制定实施错峰返岗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派车集中接送。

3.内部防控管理到位。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建立体温检测、日常消毒、防护培训、分散就餐、信息报送等制度。上岗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员工进入厂区一律测量体温。严格按要求做好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做好集中居住职工的健康防护,严禁聚集性活动。暂停会议、培训、聚餐等群体性活动,若确需会议,尽量使用视频、电话会议等方式。

4.防控设施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不少于一周的消毒液、口罩及红外体温探测仪等疫情防控物资。设置临时隔离场所,有集体宿舍的企业,可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街道社区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三、复工复业备案监管

1.复工复业实施报备制。具备复工复业条件的企业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须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包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复工复业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方案,以及职工健康状况台账等。以电子通讯渠道(QQ、微信、邮箱等形式)报送。

2.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成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联合督查小组,加强对企业复工生产、复业经营和防疫情况进行现场巡查、督查,重点督查企业职工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和公共场所日常消毒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不满足复工复业条件的企业,存在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责令停工停业。

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适时调整企业复工复业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北京住建委:疫情等级下调后,全面放开住宅小区室内装修活动

7月2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放开我市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通告》称,为进一步满足居民群众生活需求,疫情防控等级下调后,全面放开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相关工作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和《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进入住宅小区的装饰装修人员,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于社区、小区出入管理的要求执行。

此前的6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曾发布《关于当前疫情期间加强我市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告》,明确当前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至二级下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如何开展问题,保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同时,兼顾解决居民家庭实际生活需要。

在住宅小区开展室内装饰装修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至二级下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有关规定。

在疫情风险等级降低和中考结束前,确有需要开展室内装饰装修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开工前,要征得所在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同意,并采取适当措施降噪降尘或进行无噪音项目施工,避免干扰学生居家学习。

在施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需要继续施工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要与所在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协商,在没有相邻业主反对的情况下,需采取适当措施降噪降尘或进行无噪音项目施工。

7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再次发布《北京市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提出,分类施策,规范管理。

文件称,鉴于中、高考在际,对于因疫情影响而居家学习的学生,为免受装修活动的干扰,从以人为本、兼顾相关家庭利益的角度出发,提出在疫情风险等级降低和中考结束前,要求家装刚性需求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开工前,要征得所在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同意,并采取适当措施降噪降尘或进行无噪音项目施工。对于在施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需要继续施工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要与所在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协商,在没有相邻业主反对的情况下,需采取适当措施降噪降尘或进行无噪音项目施工。如此分类施策、规范管理,较好地兼顾平衡了家装需求、社区秩序、疫情防控等各方面关系。北京住建委要求,同步并行,统筹实施。家庭装修不仅与个人家庭生活息息相关,也涉及建材、家具、家电等产业链,在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下,尤其是对于低风险地区,坚持逐步恢复家装与严防疫情扩散同步并行,有条件的满足家装刚性需求,对于推动相关企业有序复工,避免“一刀切”、“踢皮球”,保障业主正当权益,化解社区矛盾纠纷具有积极意义。

北京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新冠肺炎对人们的生活影响极大,如今肺炎疫情尚未得到完全的控制,又遇到了各个城市开始进行返城复工的高峰期,大量的人员流动极有可能导致病毒的再一次传播,所以日前北京再次宣布,对市内所有的小区、村落实行封闭式管理。

北京小区管理升级

当前北京市即将迎来返京人员流动高峰,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居住小区(村)封闭式管理。

进一步严格小区(村)封闭管理,在出入口设置检查点,居住人员和车辆凭证出入,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无物业、无安保、开放式小区由属地街道(乡镇)负责落实封闭措施。社区(村)传播疫情时,视情况对住宅单元楼门、小区(村)等实行封闭式隔离。

二、严格核实登记小区(村)来往人员、车辆。

外来人员和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村),情况特殊确需进入的,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快递、外卖等人员送至小区(村)指定区域,由客户自行领取,设置指定区域应避免人群集聚。

三、严格抵京人员登记。

人员抵京当天应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健康情况,并配合完成个人信息登记工作。隐瞒、缓报、谎报有关信息或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严格重点人群的管理服务。

抵京前14日内,离开疫情高发地区或者有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观察,主动报告健康状况,配合相关管理服务,一律不得外出;出现发热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诊排查。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要严格管理,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拒绝接受医学观察、居家观察等防控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集中隔离。

对本市新增并经卫生健康部门流行病学调查确认后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由各区负责实行集中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医学观察,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六、严格公共空间管理。

社区(村)非生活必需的文体活动室、娱乐室等公共场所一律关闭。街道(乡镇)、社区(村)、物业企业、产权单位要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环境整治等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楼宇、企业等要加强体温监测,认真筛查发热人员,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小区(村)内的装修装饰等工程一律停止,水电气热等工程施工单位、旅馆等要配合社区(村)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严格管理出租房屋。

房屋租赁中介企业或业主要明确防控责任人和联系人,按照要求向社区(村)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动态信息。对不报告租住房屋情况、不配合政府和社区(村)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强化基本生活保障。

市场、菜店、超市、药店等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做好人员导流,强化风险管控。社区(村)要加强对老幼弱等群体的关注,做好服务保障。

九、强化全民防护意识。

居民要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对不听劝阻或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十、强化示范带动。

党员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家人亲属、街坊邻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北京疫情动态

2月8日0时至24时,北京市新增1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8例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3例否认湖北接触史,正在进一步核实。均已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现有疑似病例184例,新增密切接触者217例,累计确定密切接触者1419例,其中548例已解除医学观察。

截至2月8日24时,北京市累计确诊病例326例。东城区9例、西城区38例、朝阳区55例、海淀区52例、丰台区27例、石景山区13例、门头沟区3例、房山区14例、通州区16例、顺义区10例、昌平区17例、大兴区35例、怀柔区7例、密云区5例、延庆区1例,外地来京人员24例。平谷区尚未有病例。按照国家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规范,调整了我市确诊病例归属,将1例外地来京病例调整至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