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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房子倒塌谁负责(租的房子,因为不可抗力倒塌造成的损失谁负责)

  • 作者: 祈章宇
  • 发布时间:2023-10-23


租的房子,因为不可抗力倒塌造成的损失谁负责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其发生,人力不可避免地要面临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和战争的客观条件。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违约的违约方是没有过错的,因此通常是免责的,但是法律规定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方也应当承担无过错违约的责任。

法律分析

从原则上来讲,只要不是承租者主观责任造成的房屋损坏而倒塌的,都不应该承担该房屋损失的任何责任,所谓的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地震及自然灾害和政府政策性拆迁等等,如是以上行为造成的,承租者更不应该承担责任。如果合同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了损失,一方要求赔偿,是不可以的,因为不可抗力是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形。不可抗力的情形有: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不可抗力的认定:1、不可预见性;2、不可避免性;3、不可克服性;4、履行期间性。构成一项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如果合同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了损失,是可以免除责任的,但是如果是人为原因导致迟延履行,再遭遇不可抗力,就不可以免除责任。若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了一方民事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不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房屋倒塌房东有责任吗

一、房屋倒塌房东有责任吗

1、房屋倒塌,房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

(1)但如果房子倒塌,是由于租赁方的不当使用导致的,那么租赁方就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2)如果是因为房东私自加盖楼层,改变了楼层的承重结构,那么房屋倒塌就是房东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条件有哪些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

6、当事人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使用房屋。

租房房子塌了受伤了谁负责

法律分析:出租房屋出现倒塌事故的责任后果,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通常由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但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因承租人的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则应由承租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属于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最终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出租房倒塌伤人法律上谁的责任

出租房屋出现倒塌事故的责任后果,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通常由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但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因承租人的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则应由承租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属于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最终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在租房期间,除非发生意外事件,出租的房屋出现问题时,均应由出租人承担。及时检查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因房屋损坏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维修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的意外事件主要指雷劈、高空坠物、不可抗力等情形。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