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非农户口翻建危房的规定(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现是非农户口是否可以回村翻建房屋)
- 作者: 沈沈妍
- 发布时间:2023-10-15
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现是非农户口是否可以回村翻建房屋
邻居三叔原来是在我们当地一矿山单位工作,在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全家农转非,户口迁到了单位,成了非农户口。那时候,虽说还是住在农村,从表面上看没啥差别,可人家三叔家的几个孩子毕业以后,作为“待业青年”,上级有关部门立马给安排了工作,到了城里的工厂上班去了。后来,三叔的单位也在市区统一盖起了家属楼,三叔全家就是那时候搬到城里居住的。
这不,这几年三叔退休了。退休后的三叔往家走的频率也多了,闲下来的三叔“捡了”村头一块无人摆弄的耕地,他隔三差五地骑电动车回家。后来他便萌发出将老家的房屋翻新一下,回农村老家居住的想法。
三叔这人,想到哪就立马行动。和街坊邻居一说,老街坊邻居也都十分赞成,毕竟都是一个村的老伙计,回家住也是理所当然。说干就干,三叔从建材市场买了材料,联系了一个小建筑队,这不,将原来的老房子扒掉,准备在原址上翻盖新房。
可前些日子,村里派人前来通知,这房屋不能翻建,要建筑工人立马停工。说是前两天的时候,镇上的包村干部到村里来走访的时候,看到三叔家在“翻新房屋”,一打听,得知三叔是退休后准备将房屋翻新后回家居住,这位包村干部说这种情况下,三叔回村翻建房屋是不合法的。所以,必须勒令停止施工。
房子盖到一半儿,总不能任其停下来吧,到底是怎么回事,三叔决定去镇上找这位包村干部了解清楚。于是,三叔又骑上他的电动车到了镇上,找到了这位负责我们村的包村干部。得知三叔的来意后,这位包村干部给三叔详细解释了像三叔这种情况不可以翻盖原来农村住房的相关规定。
听了包村干部的解释以后,三叔这才明白了,原来自己将户口迁出农村的那一刻起,自己从法律角度上讲,就已经不是村里的一员。虽说村人们并不这样认为,但从法律层面上讲,的确如此。所以,农村原来的房屋是自己的私人财产,可以继续居住,也可以卖掉。但房屋下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虽说当时三叔全家户口迁走了,但依照地随房走的原则,该宅基地使用权依旧归三叔所有。只是,房屋只能翻修,不能翻盖。因为只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申请翻建房屋,已经将户口迁出村里的三叔已经没有了重新翻建房屋的资格。
但盖到一半儿的房屋这么放着也不是个事儿。好在四叔家的小儿子刚结婚,也没打算在村里居住,在城里买了楼房。毕竟是自己的大伯家的事情嘛,于是,将原来房屋过户给了侄子,又以侄子的名义翻盖房屋,补办好这些手续后,三叔家的房屋才算是合规合法地盖了起来。不过,到现在四叔家的弟弟每次见了三叔的面儿,还要调侃,“大爷,从法律角度上讲,你现在可是住的我的房屋哦。”三叔一笑,说,“浑小子,算是三叔借住你的房屋吧,三叔求得只是在自己老家养老送终,到时候这房屋还不全是你们的啊。”
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现是非农户口是否可以回村翻建房屋?显然这个问题,在农村还是非常现实的一个问题。
如果只是一个人是非农户口,家里的老婆还是农村户口,家里还有田地,肯定是可以在老宅的基础上建房的。如果全家都是非农户口,家里除宅基地以外,无任何的山、田、土,那么这种情况在农村,就是不被允许的。
我大姑父,就他一人是非农村户口,我姑妈、老表及老婆、儿子都是农村户口。他们家有祖宅、有山地、也有农田,早几年我姑父退休后,城里的房子留给了儿子,在原有的老宅上又建了栋新房,以前荒废的土地也重新开垦了出来,现在都挺好的,也没有人说他们不应该建房。
我隔壁家邻居爷爷家,一家从很早就外迁出去去煤矿上班了,家里一家人都是非农户口。早几年回来,想在老宅上建新宅,结果去村里咨询时,就不被允许。现在他都后悔死将自己全家的户口迁出去了,自己想落叶归根的想法,基本上是泡汤了。
总之,我认为这个问题也是需要看情况的,只要自己家庭成员还有农村户口的,在老宅上建房是没有人反对的。如果全家都是非农户口,那么在老宅上建房,政策上法规上都是不被允许的。
很多农转非的居民回农村拆自己老房子翻建新房子,在翻建过程中遇上村委会工作人员前来阻止,硬是想不通,农民拆自己老房子翻建有什么错吗?又不是拆别人的,凭什么不准修呀?看完下面这个问题的答案就知道原因了。
回答:即使是自己的原有宅基地,农转非后是不能回村翻建房屋的。为什么呢?阿洪给大家分享一下相关政策知识。
很多人分不清楚房子和宅基地关系,宅基地和房子是两码事,但又紧密相联。《财产继承法》规定,房子是私人财产,所有权属于个人。《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村集体,只有村集体成员才有宅基地使用权。由于宅基地跟房子是联系在一起的,地随房走,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于拥有宅基地使用权,房子在,宅基地使用权就在,房子不在,宅基地所有权自然回归村集体。所以,将房子拆出后,意味着宅基地所有权回归村集体,想重建房屋必须依法申请宅基地,只有符合条件的农民才能获得批准修建。
农转非的人员身份发生变化,从农村迁到城市,就变成城市居民,不再是村集体成员,非本村集体成员,没有宅基地使用权,无法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子。农转非人员可以居住农村房子,原因是房子所有权归个人,房子所有权人可以居住房子,也可以将房子拆走,还可以将房子合法转让。一但拆出房子宅基地所有权就归村集体了,任何人修建房屋都需申请宅基地,获得批准后才能合法修建。所以,农转非人员回村是无法申请宅基地的。
1、父母户口在农村的,可以用父母户头申请拆旧建新,父母不在了,只能将就老房子居住,可以不破坏老房子主体结构情况下将房屋装修来居住。
2、一但把房子推倒,农村又无家人的情况下,只能将宅基地合法转让给别人修了,不转让变成耕地自己耕种也是可以的,在土地承包期内,耕地不会被收回。
你说的情况在如今的农村比较普遍,也是当下热议的话题。概括一下就是:
首先,我想问的是:这样的房子,原主人维修、翻建、扩建了,县里、乡里、村里和村民说什么了吗?!阻止了吗?!拆了吗?!答案是:肯定没有。既然没有,我们为什么老去假设它、议论它,扰乱人心呢?!
所以说,个人认为:如今,只要是依法、合法获得的财产,法律都会保护,都要保护。如果不是这样,社会不是乱套了吗?!
农民在农村的房子有特殊性,特殊的不是房子,而是宅基地。因为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分配给农民使用。属于只有农民才可以享有的一种福利。既然是只有农民才可以享有,那么,不是农民了,继续使用宅基地肯定要有个说法。现行的政策是:
第一,宅基地不收回。这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说的。言外之意就是:农民进城落户了,只要老家的房子还在,宅基地就不收回。实际上,这种情况也无法收回。但是,前提是在宅基地上必须有房子,而且房子和宅基地必须是依法获得。没有房子的宅基地肯定要收回;违法的房子和宅基地,即使不进城落户也得有个说法。
第二,房子可以出租、入股、抵押、转让。房子和宅基地是一体的,宅基地可以随房子一起出租、转让。但是,请记住:宅基地不可以单独出租、转让,只能随房子一起。
第三,房子只能转让给特定的人。也就是村子里符合使用宅基地条件的人。否则,房子转让办不了过户手续。这条规定也是由于宅基地的特殊性。
第四,房子只能由符合条件的人继承。也就是符合使用宅基地条件的人。否则无法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这条规定同样也是由于宅基地的特殊性。
第五,房子不能翻建。等到房子倒塌灭失以后,宅基地由村里收回。这条是当下争议最多的。
以上是现行的政策规定。个人感觉:上述规定存在不合理、不符合实际的问题。可能正是因为如此,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推进宅基地确权,修改《土地法》、《物权法》,制定《宅基地管理条例》。同时,提出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个人感觉,新政策出台后,农民进城落户,对留在老家房子占用的宅基地,最大的可能是——收费。但是,收不收费、收多少费、收上来的费做什么用等等这些问题,由村子里通过民主议事程序决定。
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很多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农村住宅拆翻改建审批有关规定,就在本地区,政策允许已享受国家住房公积金、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在农村合法的住宅房屋可以审批拆后重建。
但是也并不是所有非农业户口人员的农村住宅房屋都能拆后重建,总的来说也要符合规定的条件:
一、依法已完成继承手续,合法继承的农村住宅房屋;
二、原在农村经依法批准建造的农村住宅房屋;
三、以其他合法方式比如通过依法买卖、合法转让的农村住宅房屋;
四,有合法权证且没有相邻权纠纷的农村住宅房屋。
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农户籍人员因房屋破旧或影响村容村貌、公共安全等原因的,可以依照程序规定,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申请宅基地实施拆后重建。
非农户口人员拆后重建的方式为原拆原建或缩建。原拆原建即利用原有宅基地,不改变不突破原有合法建筑四至、高度、层数或建筑面积。
另外,非农户口人员申请宅基地建房面积是有限额规定的,原有宅基地确权面积大于现有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现有规定面积审批。原有宅基地确权面积小于现有规定面积的,按原确定的面积审批。
由此可以看出,非农户籍人员原在农村的合法房屋可以拆后重建,拆后重建的方式仅适用于原拆原建。不过,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实施农房激活计划地区,在实行自愿有偿退出外、也有探索试行对异地重建或扩大建筑面积的,实行一次性或有偿使用等办法。
这里的非农户是指农村的原农转非人员吧。这个问题可能是很多非农户的困扰吧。
非农户我想大家并不陌生,他们的户口一直以来都是不明晰的,但从2018年土地确权后,首先有一件事明确了,那就是非农户口被定位农村居民户口。所以在户口上农村没有非农户与农户的区别。对于农村的一些国家政策尚不明朗,也使一些农转非人员模棱两可。
首先我们要明确两个政策。第一个就是多年前(具体时间想不清楚),农村房屋不允许在集体外部买卖,只允许在集体内部转让买卖,这个集体是指村集体。这一政策对于非农户是不明晰的,但买卖了如果成为事实,还是以合同为依据。第二个就是确权后不允许翻建,无论农户非农户。以前翻建的就翻建了,主要以审批手续为依据。
所以我们应该明确只要是农村户口,不允许翻建房屋。当然特殊情况要经过审批。有人会问那么房屋损坏怎么办?这里我们混淆了翻建与修缮的区别。翻建是指改变房屋尺寸,改变房屋结构,比如扩建房屋地基,把瓦房改成捣制房,把一层改两层等。修缮是都不改变,只是局部维修,只要符合要求即可。
因为各地区有各地区的规划,所以以上这些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如果修建住房意愿请到村委会或上一级镇政府问清楚,要有合法的审批手续。至于村民同意,村里默认就可,这种说法有些扯了,再说你相信吗?
很多70后和80后的人应该都知道。在以前农村种粮食是需要交公粮,在以前交公粮,是按人口计算,很多人为了躲避高额的公粮,选择把户口迁移到城里去。当时还花了不少钱呢。在零几年的时候国家把公粮取消了,对农民来说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因为在以前一个人口要交很多公粮,有的人看到不交公粮就想着把户口该回农村,缺遇到了麻烦,无法该回农村了。虽然该不回来,农村还是有以前的老房子
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现在非农户口是否可以回农村翻建房屋?
有的人没弄清楚也弄不清楚房子和宅基地关系,宅基地和房子是两码事,但又紧密相连,财产继承法规定房子是私人财产,所有权属于个人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村集体,只有村集体成员才有宅基地使用权。由于宅基地跟房子是联系在一起的,地随房走,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于拥有宅基地使用权,房子在宅基地使用权就在房子不在宅基地所有权自然回归村集体,所以将房子拆除后,意味着宅基地所有权回归村集体向重建房屋必须依法申请宅基地。
只有符合条件的村民才有条件不得批准修建。
农转非农户人员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农转非的人员身份发生变化,从农事就变成城市居民,不再是村集体,村集体成员没有宅基地使用,是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子,而农转非农村人员房子,是无法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子,原因是宅基地使用权是村集体所有权,人可以居住,房子也可以走,还可以将房子合法转让,一旦宅基地所有权就归村集体了,任何屋都需申请宅基地获得批准后才能建,所以农转非人员回村是无法实现的。
符合条件的非农村人员可以升级装修的房子。
父母户口在农村的用户可以拆旧建新,父母不在了只能将居住,不破坏老房子主体结构房屋进行翻新装修来居住,但是如果你把房子推倒再来新建进行装修,这样是不可以的,一旦你把房子推倒,你就失去了房子的使用权,你可以将房子出租,转让,但是不能出卖,抵押,只能将宅基地合法转让给别人,转让变成耕地,自己耕种也是可以的,承包期内耕地不会被收回。
(我是种太阳哥一起讨论分享农村生活。)
非农户口合法继承老家的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农村的宅基地,但是不能扩建、翻建,等房屋倒塌以后,村集体有权收回其宅基地,分配给村里其他村民使用,但是如果房屋不倒,宅基地不能收回,这是规定。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是只有农民才能够享有的一项政策,也只有本村集体的农民,才有权利无偿使用本村集体的宅基地。如果户口已经迁出,就已经不属于这个村集体的人了,那么这个村集体的宅基地你就不能再使用了。但是,在你还是这个村集体一员的时候,你自己建设的房屋还是你的,不管户口迁往何处,只有你才有权利处置你宅基地上面的房屋,而房屋又和宅基地是一体的,因此只要房屋还在你就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因此,如果没有非农户口老家房屋不能翻建这个规定,那么农村宅基地被荒废的就会越来越多,而真正需要宅基地的就会没有地方划出新的宅基地。
农村问题是复杂多样的,尤其是宅基地问题。对于农村人来说,宅基地都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谁家的就是谁家的,即使户口迁出,村民也会承认这个宅基地是你家的,而当地村集体也不会急于收回你的宅基地。因此上,虽然户口迁出了,在农村翻建房屋的,还是有很多的。有些户口迁出的,为了建设房屋,会把户口迁回来一人,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翻建房屋,而有的,就直接翻建了,村上也挣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实际上,如果非农户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面翻建房屋,是不符合规定的。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是只有农民才有权使用的,如果户口迁出的,是不能对原有房屋进行翻建的。
你要明白中国农民没有对土地的所有权,你种的地和宅基地法律上规定都不是你的,盖房子必须经过村委会同意
自己原有宅基地,现是非农户口是否可以回村里翻建房屋?说明这宅基地上已经盖有房子,只是因盖的年代久,房子破旧不堪,而现在卡里又有点小钱,所以就想回去把农村里的房子给翻新一下。
这里要了解的是,自己原有的宅基地。这宅基地是怎样拥有的,是以前自己买下的宅基地还是原本是农村户口,所以该宅基地是集体分下来的宅基地。
在以前农村用钱买宅基地的情况还比较常见的。自己花了钱买的宅基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就属于自己了,所以自己什么时候想翻建房子,这是自己的事情。所如果你是这种情况,就可以翻建房子。现在在农村盖房子价钱也不便宜哦,人工与材料费用都贵了,我们广东肇庆这里盖一层框架100平方的房子至少也要十几万。
自己原本是农村户口,当时在农村时也已经盖起了房子,后来因为某种原因把农村户口迁出成为了非农户口,而农村早些年盖起的房子也早就已经成了危房,所以想翻建农村房子。不好意思,像你这种情况你是不可以翻建农村房子的。你已经不属于本村集体内经济组织成员,所以你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房子是之前就已经盖起来的,所以房子在你就暂时还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而房子不在了说明你也已经失去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了。
农村对土地的管理越来越严格与规范,特别是盖房子一事,更是要按要求来做事。而对于你这种情况,就是看该宅基地你是否有花钱来判定。
农村危房重建有什么补贴和怎么的标准可以享受补贴
农村危房重建有什么补贴和怎么的标准可以享受补贴?
农村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农户,补贴标准是: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元,其他贫困农户新房屋每户补助至元,维修住房补助标准根据房屋破损程序实施分档补助,最高不超过1500元。看看下面这个文件对你有用没有?建议你直接到当地***咨询,看有什么具体要求,是否有名额等。关于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
建村[2009]84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的要求,做实做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目标任务。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任务是完成陆地边境县、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贵州省全部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一线团场约80万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其中,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1.5万农户,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在今年扩大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制定中长期规划,逐步解决农村贫困户的危房问题。
(三)基本原则。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要突出重点,厉行节约,帮助贫困危房户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卫生的农房,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要坚持农民自主、自愿,***引导、扶持,落实地方责任,中央适当补助;要整合资源,规划先行,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规划编制与资金筹集
(四)编制规划。各地要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农村危房调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按照本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市、县、乡,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
(五)资金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补助为辅,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计划,调整支出结构,增加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所需资金。各试点县要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将抗震安居、游牧民定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提高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要通过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2009年中央将安排40亿元补助资金,并根据试点地区农村农户数、农村危房数、地区财力差别等因素进行分配,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达。
三、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
(六)补助标准。各地要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合理确定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在此基础上,对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各地可在确保完成改造任务的前提下,结合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等不同情况自行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分类补助标准。
(七)补助对象。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八)审核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四、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的基本要求
(九)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十)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部分由***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
(十一)村庄规划。改造户数较多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整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扶贫开发、改厕等建设项目,提高项目建设的效益与效率,以危房改造带动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陆地边境一线农村危房改造重建以原址翻建为主,确需异址新建的,应靠紧边境、不得后移。
(十二)建筑节能。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农房建筑节能示范是危房改造试点的重要内容,要点面结合,同步推进。每个试点县至少要安排一个相对集中的示范点(村),有条件的县要每个乡镇安排一个示范点(村)。各地要尽可能采用当地材料和适用技术,研究开发符合农村实际的节能房设计与工法,优化采暖方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对研发生产农房建筑节能材料,具有良好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企业,要落实好现行的税收、融资、贴息等优惠政策。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民学习节能技术和建造管理,做好宣传推广。
五、规范项目管理
(十三)资金管理。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技术服务。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民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完善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验收。
(十五)档案与产权登记。农村危房改造要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补助审批表、改造前后住房资料等要整理归档。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十六)信息报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省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于今年7月初将改造计划、改造进度、竣工情况、资金安排,以及于明年1月初将年度总结报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各地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三部委。
(十七)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完成后,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牵头组织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一个月内提交检查报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将组织进行抽查。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
(十八)落实地方责任。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行地方***负责制,按属地进行管理。改造项目实行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省”,即项目工程建设的计划下达到省、任务落实到省、资金拨付到省、目标和责任明确到省。地方***负责编制改造规划、组织项目实施、落实地方投入、监管工程质量、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等。
(十九)部门协作。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级地方***要加强领导,成立由***领导挂帅、各职能部门参与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在当地***领导下,会同民政、民族工作、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扶贫、残联、国土资源、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危房重建有补贴吗。有的,这是国家的惠农工程之一,叫农村危房改造补贴。分为两种,一种是新建,最高补1.4万元,一般补1万元左右,另一种是改造,最高补7千,一般补5千左右。
农村危房重建镇府有补贴吗农村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农户,补贴标准是: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元,其他贫困农户新房屋每户补助至元,维修住房补助标准根据房屋破损程序实施分档补助,最高不超过1500元。
看看下面这个文件对你有用没有?建议你直接到当地***咨询,看有什么具体要求,是否有名额等。关于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
建村[2009]84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的要求,做实做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目标任务。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任务是完成陆地边境县、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贵州省全部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一线团场约80万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其中,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1.5万农户,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在今年扩大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制定中长期规划,逐步解决农村贫困户的危房问题。
(三)基本原则。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要突出重点,厉行节约,帮助贫困危房户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卫生的农房,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要坚持农民自主、自愿,***引导、扶持,落实地方责任,中央适当补助;要整合资源,规划先行,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规划编制与资金筹集
(四)编制规划。各地要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农村危房调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按照本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市、县、乡,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
(五)资金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补助为辅,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计划,调整支出结构,增加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所需资金。各试点县要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将抗震安居、游牧民定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提高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要通过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2009年中央将安排40亿元补助资金,并根据试点地区农村农户数、农村危房数、地区财力差别等因素进行分配,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达。
三、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
(六)补助标准。各地要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合理确定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在此基础上,对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各地可在确保完成改造任务的前提下,结合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等不同情况自行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分类补助标准。
(七)补助对象。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八)审核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四、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的基本要求
(九)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十)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部分由***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 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
(十一)村庄规划。改造户数较多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整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扶贫开发、改厕等建设项目,提高项目建设的效益与效率,以危房改造带动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陆地边境一线农村危房改造重建以原址翻建为主,确需异址新建的,应靠紧边境、不得后移。
(十二)建筑节能。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农房建筑节能示范是危房改造试点的重要内容,要点面结合,同步推进。每个试点县至少要安排一个相对集中的示范点(村),有条件的县要每个乡镇安排一个示范点(村)。各地要尽可能采用当地材料和适用技术,研究开发符合农村实际的节能房设计与工法,优化采暖方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对研发生产农房建筑节能材料,具有良好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企业,要落实好现行的税收、融资、贴息等优惠政策。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民学习节能技术和建造管理,做好宣传推广。
五、规范项目管理
(十三)资金管理。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技术服务。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民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完善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验收。
(十五)档案与产权登记。农村危房改造要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补助审批表、改造前后住房资料等要整理归档。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十六)信息报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省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于今年7月初将改造计划、改造进度、竣工情况、资金安排,以及于明年1月初将年度总结报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各地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三部委。
(十七)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完成后,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牵头组织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一个月内提交检查报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将组织进行抽查。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
(十八)落实地方责任。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行地方***负责制,按属地进行管理。改造项目实行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省”,即项目工程建设的计划下达到省、任务落实到省、资金拨付到省、目标和责任明确到省。地方***负责编制改造规划、组织项目实施、落实地方投入、监管工程质量、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等。
(十九)部门协作。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级地方***要加强领导,成立由***领导挂帅、各职能部门参与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在当地***领导下,会同民政、民族工作、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扶贫、残联、国土资源、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农村危房重建补贴该怎样申请?由村委会向镇民政部分提出申请,待镇民政部门核实并报民政局申批后,即可领到补贴!要在危房存续期间申请,否则,不能办理!
有轿车可以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贴吗?你好!看了你的描述,有轿车不可以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按照有关规定,低保户,五保户困难户可以申请危房改造,领取危房改造补贴,而家庭有轿车,说明经济好,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不能享受危房改造补贴,祝好运!
农村危房重建补助标准
有的,这是国家的惠农工程之一,叫农村危房改造补贴。分为两种,一种是新建,最高补1.4万元,一般补1万元左右,另一种是改造,最高补7千,一般补5千左右。这事归建设部门管,乡镇叫村镇所。我说的是河南的情况,不知道陕西是不是一样,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没有买房屋保险的农村危房可以享受危房补贴吗可以享受的,农村危房补贴,是国家民政部门对农村危房的专项补贴,不用在保险公可办理房屋保险
家在农村的非农户口能领危房重建补贴吗?危房补贴的发放是针对在户口在农村居住,且确实有困难的群众,并没有规定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所以只要当事人生活确实有困难,是可以申请相关补贴的。根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经鉴定为C级和D级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农户。
第四条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补助为辅。***分类补助标准为:
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2018农村危房修建有补贴吗?需要评定危房等级,符合条件的还要有指标,不是说有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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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窢耽促甘讵仿存湿担溅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非农户口非农户口农村老房子危房重建后要不要换房产证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需要换房产证。危房重建的的时候,当事人需要先到当地建设局提出申请,然后由工作人员确认该区域是否在规划内,如果在规划区内,那么用户就可以重新建房,如果不在规划区内,那么当事人就需要提出书面建房申请,然后有部门审批,取得许可证之后,才能建房。
非农户口在农村的危房怎么办
法律主观:
城市居民在农村的危房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可以依法申请翻建危旧房屋,但其城里有房属于政策明确规定的不能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四有”类型之一的,不能享受危房改造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