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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有露台搭建阳光房属于违建吗(楼顶露台搭阳光房属于违建吗)

  • 作者: 祈雅玄
  • 发布时间:2023-10-22


露台搭阳光房到底是不是违建

现在国内有规定,凡是对原建筑进行改造施工、改变原建筑原貌及影响他人权益,均属于违章搭建,城管有权拆除阳光房。

如果露台阳光房在房子最初设计时,就在建筑图纸上,那么此露台阳光房具有合法权益,因是跟随建筑图纸通过有关部门审核审批的。是的,如果想在家中露台改造阳光房,可以到有关部分申请审批,只要通过,那么露台搭建阳光房就属于合法,不涉及违建。

以上说的露台阳光房均是传统的固定阳光房,当下有一款可移动阳光房,可以避免涉及违建问题。至于为什么,那不得不提可移动阳光房的结构了,它是由多个单独阳光房模块组成,在固定的滑轨上,可以移动伸缩折叠,把各个阳光房模块收缩到一起,使全封闭的阳光房秒变成开放式。

并且至尊卡尔可移动阳光房的搭建不需要对原建筑有大的改动,只需要在特定的位置,安装固定轨道,把阳光房模块安装好,就形成可移动阳光房了。施工也非常简单,简单可移动阳光房在当天可完成安装,不像传统的固定阳光房,框架结构需要焊接,需要多天才能安装完毕。

另外可移动阳光房相比传统的固定阳光房,在去有关部门申请搭建时,可移动阳光房的通过率更大。

露台搭建阳光房违法吗

不可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下列条款:

第三十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第四十三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楼顶露台搭阳光房属于违建吗

违章。小区建成以后,不允许私自搭建房屋,在前期购买时如果没有算面积,后期的拆迁赔偿这一部分也是没有的,而且露台本就是免费赠送的,所以阳光房是违章的。按照相关规定,市民要对已有建筑设施修整或重建,必须到规划部门备案。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违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并且很多违章建筑还隐匿在合法建筑里面。违法建筑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坏了城市风貌,并制约城市健康发展和城乡规划执行,也影响了城市的未来发展。国家规定,违章建筑不仅要被拆除,违建当事人还要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

阳光房的搭建要是搭建在公共部分就属于违建,若是搭建在私有部分不影响他人,不影响市容就不算违章建筑。阳光房的搭建要是搭建在公共部分就属于违建,若是搭建在私有部分不影响别人,不影响市容就不算违章建筑。一般看阳光房是否违规搭建,首先要看所占露台是否为业主共有,如果是业主共有,不管是否搭建成房都属于违建;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那么也要看在相关条约中是否有禁止搭建阳光房的条款,如果有相关条款,那么业主也是不可以搭建的;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且没有相关条款规定禁止搭建,那么业主想要搭建阳光房的话,也要在不影响别人采光、使用的前提下搭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阳光房算违建吗

一、阳光房算违建吗

1、阳光房算违建吗,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业主共有,不管是否搭建成房都属于违建;

(2)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且没有相关条款规定禁止搭建,那么业主想要搭建“阳光房”的话,也要在不影响他人采光、使用等的前提下搭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违规建筑去什么部门投诉

违规建筑可以向当地城建监察大队举报,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