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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管道老化漏水谁负责(房屋管道老化楼上漏水责任是谁的)

  • 作者: 祈雅玄
  • 发布时间:2023-10-21


楼上下水管件老化漏水谁负责

楼上下水管漏水按下列情况确定责任:1、如果是因为楼上装修或者其他人为的原因造成的,由楼上的的住户负责;2、如果楼上下水管漏水是属于房屋本身质量问题,由房屋开发商承担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房屋管道老化楼上漏水责任是谁的

法律分析:首先应分清谁的责任造成的漏水,由责任人赔偿因漏水造成的损失:1、如果是房屋装修的原因造成的漏水,殃及楼下,造成的损失应有房东负责。2、由于水管老化、管件松动而漏水,房东没有及时更换,并且房客刚搬来并不知情。由漏水致使楼下损失,这个是房东的责任,房客不承担责任。3、房客发现水管老化,房东没有及时更换,造成的楼下损失,应视由房东负主要责任,房客负次要责任。4、如果是房客因忘记关水管,造成的楼下的漏水损失应由房客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楼房管道漏水该谁负责

法律分析:假如楼房管道漏水是业主自己不小心造成的话,那么就是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事宜。假如是楼上的楼房管道漏水,并且为楼下业主造成了损失的话,那么就是由楼上的业主负责维修事宜和赔偿事宜。非人为原因导致其漏水,且在保修期内,应由开发方负责维修。如果是主管道漏水,由物业负责维修。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楼房管道老化漏水是谁的责任

楼上管道老化漏水谁负责要看情况分析:

1、如果是因为楼上业主家中的管道出现老化现象,导致管道漏水楼下,对楼下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话,那么一般是由楼上业主负责维修,并且还需要根据楼下业主的损失情况来进行赔偿。

楼下业主可以和楼上业主进行友好协商,对维修事宜和赔偿事宜进行合理的安排,避免发生纠纷。假如楼下业主和楼上业主无法协商一致的话,那么楼下业主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楼下业主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双方可以一起协商出一致的赔偿金额。如果业主自己无法判断的话,那么业主可以请第三方的评估机构以估价的方式帮忙评估出需要赔偿的财产损失,这样可以避免发生争议。

2、假如楼上老化的管道是属于公共管道的话,并且物业合同中有规定物业公司有维修水管的义务的话,那么一般是由小区物业负责安排专业人士帮忙维修,并且也需要根据楼下业主的损失情况来进行赔偿。

3、假如物业合同中没有规定物业公司有维修水管的义务的话,那么一般是由该栋所有的业主一起协商老化管道的维修事宜,并且还需要一起承担维修费用和赔偿费用。不管是物业公司还是业主负责维修,都可以申请房屋维修基金来支付维修费用。

一、房屋漏水可以向谁投诉

1、一般先找物业部门。因为物业部门一般都受开发商委托联系维修事务,物业部门(应经开发商委托)联系施工单位前来保修。

2、如房屋已交存维修资金的,属已购市直管公房的,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提出申请;提出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房屋维修费用超出交存维修基金部分,由相关业主按照房屋所占建筑面积比例分担。

3、属已购单位自管公房的: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经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征询业主意见并填写申请表,送交原售房单位;原售房单位到维修基金交存银行对账并填写相关表格后,持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审核手续;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到银行办理转账,转入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指定账户,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

4、商品房:如果业主的房屋在保修期内,应该找开发商负责保修。

二、房屋漏水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条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