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下水管道坏了谁负责(小区下水管道坏了应该归谁负责)
- 作者: 周松翔
- 发布时间:2023-11-17
在正常情况下居民楼下水道堵塞应该谁负责
由此根下水道的共有者一同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八十一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扩展资料
根据《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
第三条异产毗连房屋的所有人按照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所有权证规定的范围行使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所有人和使用人对房屋的使用和修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房地产管理、消防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的要求,并应按照有利使用、共同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毗连关系。
第六条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厕所以及院路、上下水设施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的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所有人和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不得有损害他方利益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
小区下水管道坏了应该归谁负责
应该由物业负责。物业公司负责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室外水管属于物业的管理范围,出了问题肯定是物业负责维修,即使是人为破坏,也是因为物业存在管理疏漏,也是自己承担责任。公共管道属于公共设施,出现堵塞,由物业负责疏通。如果损坏则由责任人负责维修,没有责任人的,由物业公司用公共维修金维修。如果是小区公共下水管道出现堵塞,那么物业应该管。
根据物业合同的相关规定,物业有责任对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公共下水管道属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出现了堵塞的问题,物业有责任疏通下水管道。如果是业主家中的下水管道堵塞,则由业主自己负责疏通,物业没有义务帮业主修。家中下水管道容易出现堵塞,比如说卫生间地漏、厨房等容易出现堵塞问题,我们购买管道疏通剂,根据产品说明往地漏处倒入适当的管道疏通剂,再倒入清水。管道疏通剂能够分解头发、厨房垃圾等,但是它不适用于铝制品,并且具有一定的腐蚀性,使用时要注意安全。
物业管理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对住宅小区居民和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环境等的管理;
2、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对象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管理和服务的对象首先就是住宅小区的居民。管理居民在小区居住时的部分行为;
3、居住环境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自然环境管理,是对自然环境的监测与防止自然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发生。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三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下水主管道堵塞是该由业主自己疏通还是该由物业负责疏通
下水管被堵造成损失,谁负责先要弄清楚原因。如因为下水管年久失修,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发现并维修,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是楼上业主使用不当所致,则应由业主向楼上业主索赔。如果不能确认是哪家业主造成的损失,可要求楼上所有使用该下水管的业主共同承担。
物业公司如果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能够及时发现故障并维修,就不必承担责任。至于租户承租户之间就要相互协调,因为除非是业主的责任,业主完全可以拒绝付款。
下水道属于公用设施,如果楼主居住的小区交了公共维修基金,可申请(物业主管部门)启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疏通维护;如果没有交付基金,可以大家兑钱自行找人,如果有物业管理,可以让他们负责联系施工队,大家筹钱一起监督施工作业。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住宅污水管道维修谁负责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楼房下水管道坏了谁负责修理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楼房下水道是自然损坏的,比如用的时间长了出现老化的现象,那么由物业来负责修理下水道。2、如果楼房下水道损坏是人为引起的,那么损坏人就要承担维修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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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