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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后子女可以继承吗(危房改造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 作者: 白瑶琪
  • 发布时间:2023-11-16


扶贫的房子有继承权吗

法律分析:目前农村的扶贫建房,比如农村危房改造、五保户建房等大多都是由农民朋友自行筹集建房,在房屋建设好之后,国家予以一定额度的建房补贴,同时原有搬迁地的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所以即使是国家扶贫政策为农民朋友修建的房屋,依旧属于农民朋友的私人财产,其子女应当享有这部分房屋的继承权益。目前国家正在推动以房养老、农村集体组织养老等新型养老方式,不少农民都将农村的房屋置换给农村集体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对其进行养老,而参与到此类养老方式之中的老人,在其去世之后,其房屋将会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其子女则不能够继承,因为根据签订的养老协议规定,这项房屋已经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老人常年住弟弟家的土坯房危房改造后有哥哥的一份吗

如果当事人的哥哥居住在城市,且户口为居住地户口,则对农村的宅基地没有使用权。当事人的父母因年老需要儿子赡养,那么当事人三兄弟应尽赡养义务,为父母提供住处。对于拒不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拒不赡养者。当事人的哥哥出于个人意愿为父母出资建房,该出资属于对父母的赠与,所建房产属于当事人父母所有。如果将来该房屋和宅基地拆迁,当事人的哥哥是不能获得补偿款的。若拆迁时当事人父母已过世,可以以继承方式获得补偿款的相应份额。建议:当事人的哥哥可以在为父母出资建房时进行公证,并由父母立定遗嘱,指定房产由当事人的哥哥继承。这样,将来拆迁,可以获得全部补偿款!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谓的农村危房改造,就是改造村民原有的住房,因为村民原有的住房已经出现问题了,或是破旧了,或是漏雨了,或是房屋墙壁太薄不保暖了,这些被改造的农村的危房,都是村民有产权证的房屋,这些危房改造完之后,当然房屋的产权还是原有村民的!

农村危房改造,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心,各地对农村危房的改造,也有不同规定的,基本上都是用金钱补助的方式,补助危房改造的钱也是有多有少的,是根据危房的危险程度,危房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助的!

我的老家在东北的农村,我农村的一个亲戚,有三间房,由于房屋的墙壁太薄,冬天房屋保暖的程度太差,冬天房屋的温度太低,在前两年也进行过危房改造,镇里按规定一次给他补助了一万元钱,对房屋的外墙进行保暖加工,房屋改造完之后,屋里的保暖增加了,温度也升高了!

所以,农村危房的改造与产权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危房在改造前的房屋是谁的产权,危房改造完了之后,还是谁的产权,这是没有什么疑问的,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因为危房改造只是帮助农民朋友们改造危房,而不是要拿走农民的房屋产权的!

危房改造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农村危房改造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危房改造的房子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让子女继承。遗产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继承的房屋怎样可以申请危房改造吗

可以,因为继承后你就是房产所有人了,关于该房产的所有权利义务都应当有你承担和享有。

1、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2、所有权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3、房屋所有权应从登记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时起移转。当事人办理完登记过户手续以后,如果房屋继续由原所有人和第三人占有,则占有人仍负有交付房屋的义务。

4、房屋继承取得所有权的时间为被继承人死亡时。

5、继承时效:根据《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根据《继承法意见》第十八条的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 18年后至第 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 20年之内行使,超过 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