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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村房出租(东部新区三岔湖哪儿有农民房出租)

  • 作者: 沈沈妍
  • 发布时间:2023-11-14


四川泸州2020针对农村自建房是什么政策

日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将统筹谋划县域村庄空间布局,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同时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严格落实“一户一宅”。

《通知》强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已享受“一户一宅”的,不得再申请或审批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统筹做好生产生活安排的基础上,按照我省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通知》强调,将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新增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各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拆村并居,不提倡、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东部新区三岔湖哪儿有农民房出租

东部新区三岔湖成都市东部新区丹景乡自建房农村小院有农民房出租。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得知成都市东部新区丹景乡自建房农村小院地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的三岔湖边,占地面积400平米,房子占地200平米。属于中信街道管辖。

四川宅基地退出补偿新标准

房屋(一)合法面积偏房按每平方米90元、土木结构按每平方米350元、砖木(砖瓦)结构按每平方米400元、砖混(框架)结构按每平方米450元补助;(具备合法住房手续的房屋及生产、生活必须偏房面积为合法面积,合法面积以外的房屋面积为超面积。)(二)超面积超出审批面积、层数修建的房屋,按照合法面积补助标准80%进行补助;(三)房屋结构认定房屋结构认定由技术服务单位负责,原则上开展房屋丈量时由技术服务人员进行认定,其余人员只负责沟通协调和监督工作,因特殊原因无法明确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商后予以明确。计算公式:合法面积×分类补助单价=合法面积补助金额超面积×分类补助单价×80%=超面积补助金额合法面积补助金额+超面积补助金额=房屋补助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四川省农村宅基地每一户,一人的住房规定面积是多少平方米

一人住房面具为没人20-30平方米。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年修正本)

第五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其中,民族自治地方农村村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可以适当增加,具体标准由民族自治州或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扩建住宅所占的土地面积应当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新建住宅全部使用农用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积可以适当增加,增加部分每户最多不得超过30平方米。

第五十三条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凡能利用旧宅基地的,不得新占土地;确需新占土地的,由村民提出申请,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因迁居等原因,空出的旧宅基地由土地所有者收回,并统一安排使用,能复耕的必须复耕。

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扩展资料:

宅基地面积计算方式:

1、房屋层高计算修建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

2、外墙墙体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修建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辨别计算.金属幕墙及其他资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则处置。

3、斜面构造屋顶房屋屋顶为斜面构造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修建面积。

4、不规则围护物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核心程度投影超越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程度投影计算修建面积。

5、变形缝,室内恣意一边相通,具有房屋的普通条件,并能正常应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计算修建面积。

6、非垂直墙体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修建面积.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修建面积。

7、楼梯下方空间楼梯已计算修建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管能否应用均不再计算修建面积。

8、公共通道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路途街巷通行的,不管其能否有柱,能否有维护构造,均不计算修建面积。

9、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修建面积均按《房产测量标准》中多层房屋修建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则执行。

10、与室内不相通的相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修建,不计算修建面积。

11、室外楼梯的修建面积,按其在各楼层程度投影面积之和计算。不计入房屋修建面积的:首先对楼梯已计算修建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管能否应用,均不再计算修建面积。

其次,对公共通道,如: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路途街巷通行的,不管其能否有柱,能否有维护构造,均不计算修建面积。另外与室内不相通的相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修建,不计算修建面积。

参考资料:人大网: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