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倒塌的房屋可以再建吗(农村房屋倒塌后可以重新盖房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作者: 周冰贤
- 发布时间:2023-11-17
农村的房子有的倒塌了能否再次建房子
原则上是不能这样做的,必须要进行重新申报,要获得村委会的同意,整个流程走下来是比较简单的。但大部分的农民都不会这样做,因为他们也不会盖楼房,只会盖平房,危险性比较的小,都会自己修建,不会打报告。并且村支书会在村里面转来转去,对于各家的情况是比较了解的,也不会逮着这个人不放。
现在农村的村支书都是村里面人,比较熟悉的人,可能还是某些人的长辈,一些人之间是沾亲带故的。所以办事儿也是比较简单的,基本上打一个招呼就能够办成,根本不会卡住你。而建房子是一件大事,如果你想建楼房,就必须要得到相关部门的同意,还需要去村里面进行申报。因为楼房是比较高的,如果不同意的话就没有办法办理相关的手续。长沙一栋自建的6层楼房就突然性的倒塌了,有39个人被埋在了里面。这就是不经过审批及检验就建设高层楼房的危害性,所以大部分农民只会建平房或者2层楼,多的话也只有三层,不可能建那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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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宅基地上的房子是自然倒塌的,说明之前就是危房,再加上家庭条件比较差劲,就可以申请一下国家发放的危房改造补贴。这样在建房子的时候就比较的省钱,也不会让你花太多的钱。小编认为这种方法就挺不错的,可以先申请之后再申请一下这个补贴,这样就可以少花一点钱。并且在农村宅基地上申请建房是很容易就获得审批的,不会那么的艰难。
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在建平房的时候可以不审批,相关人员也不会为难你,更不可能把你的房子给拆掉。如果建高层楼房就必须要进行报备,不然就是不能建的。
农村房屋倒塌后可以重新盖房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般来说,假如群众仅有一处住宅,都不会在它倒塌后才想起再次盖房,全是见到房屋破旧,事先早做计划。却也有这样的事情,便是户籍仍在乡村,仅仅随儿女到大城市定居,旧宅没有人清洗才能发生倒塌想像。这样的事情,是可以明确提出再次在原宅基地上申请办理盖房的。另一种状况,在乡村有这类家中,宝宝长大之后,爸爸妈妈便很早为儿女盖好新房子。
乡村房屋倒塌之后能够再次盖房的前提是,农业户口,且户籍在倒塌房屋所属的村内,就是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员。城镇户口,或虽说农业户口,但户籍没有在倒塌房屋的村内,按巜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房屋倒塌后无法再次盖房,并且这房屋所占的宅基地将按照规定由村集体取回。倒塌的房屋是唯一的一套住宅。法律规定是《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的一户人家只有有着一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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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塌房屋的每个人户籍没有在村内团体,并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真实身份,不可以再次盖房。法律规定是《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的,非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员,并没有宅基地所有权。倒塌房屋归属于每个人的好几套房地产,在其中并没有获得宅基地土地确权的房屋倒塌不可以再次翻盖式。法律规定是《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的,一户人家只有有着一处宅基地。
农户已经定居的房屋,由于洪涝灾害以及他缘故倒塌,农户还要再次定居的,毫无疑问能够复建。但农户有着的好几套住房,假如没有人定居的老宅倒塌,正常情况下全是不能再次盖房的。实际上老房子倒塌后能不能复建,关键是看其宅基地的所有权是不是合乎乡村宅基地的基本政策。依照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乡村宅基地使用权归村集体,群众能够依据标准申请办理得到所有权。
房子倒了还能重建吗
宅基地上房屋倒塌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确权。
宅基地与房屋的所有权是有区分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却是属于农民,如果宅基地上房屋出现了倒塌,那么房屋就丧失了其应该有的属性,宅基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空闲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能确定使用权,对于已经确权的宅基地,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之后,将会注销土地登记,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如果农村的房屋倒塌时间在一年之内,农民则需要在宅基地上重新修建房屋之后,才能够进行确权工作,但现在许多农民都存在着一户多宅等相关问题,这一类农民多余的宅基地倒塌之后,则直接会被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房屋倒塌可以重建吗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将其分为三类:一、自然倒塌。当房子因为年久失修自然倒塌后,可以向佘村委提交申请,再由村委将申请交给乡镇建设管理所,经建设管理所查看核实后,出具相关证明便可以重修房子。二、自然灾害。因自然灾害而导致的农村房屋倒塌,重新建造的同时也可以申请相应的补助。各地的补助都不同。三、房屋坍塌两年以上且户口迁出的,宅基地在其上的房屋坍塌后,土地由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使用权未经政府批准是不能被收回的。现在由于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后,原有的农村房屋逐渐的被抛弃在乡愁中。空心村,空心房也就此出现。随着时间的流逝,农村房屋闲置过久后不免会产生坍塌现象。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的,当事人可以在原宅基地上申请重建房屋,如果在别处重建房屋的,原来的宅基地收归农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