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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墙拆除工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拆除承重墙法律责任)

  • 作者: 白如彤
  • 发布时间:2023-08-16


擅自拆除承重墙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对已构成后果者恢复原状与赔偿损失,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对于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任意改变建筑主体与承重结构情节严重者,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承重墙等其他抗震设施的,属违反该法规,应由相关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样,并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罚款。

装修拆除承重墙,是否要担责

因为这种拆除行为导致楼成为危房,要对楼进行整体的维修,会对其他业主造成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其他业主就可以向拆除承重墙的业主来主张经济赔偿。拆除的承重墙造成了这整栋楼的不安全,属于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通过镇政府协调,涉事业主支付了该幢楼中其余35户每户4000元的过渡费。10月8日,经过再次协调,该业主再次支付了每户2000元过渡费。该负责人称,事发后警方对涉事业主进行传唤,之后对其刑事拘留。因涉事业主还要处理支付其他住户过渡费等事宜,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据前述负责人透露,事情处理结束后,除检察院对涉事业主提起公诉外,其他业主还要对其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索赔,“我们会帮其他业主申请法律援助”。

就拆除承重墙的业主而言,他需要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义务。通俗地说,他要把承重墙按照要求重新修好,并承担其他业主在修好墙之前的住宿费用。在刑事上,将承重墙拆除,使整栋楼变成危楼,确实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警方可以过失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控制肇事业主。

综上所述,该业主民事上承担赔偿责任,刑事上则涉嫌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最后会怎么判,可以参考一下18年张某青案。一审裁判结果,被告人张某青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律有时候是苍白的,责任肯定是肇事者占大头,装修公司和物业方面也会有相应的责任,但问题是如果肇事者和装修公司方面都没有能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怎么办?那可能就只能由当地去协商解决了,毕竟关系到很多户人家的安置问题。

承重墙拆除后果法律

私自拆除承重墙可能危害房屋结构,可能危及建筑物的安全,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严重的可能危害公众安全,涉嫌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一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一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拆除承重墙法律责任

拆除承重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拆除者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被侵权人可以追究拆除者的民事责任,包括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如果拆除的行为导致楼房成为危楼或者直接倒塌、人员伤亡等更为严重的后果,那么拆除者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